我苏网讯 在等红绿灯的时候,骑车的人停下来都有一个习惯,双脚会伸出去撑地。近日,在昆山,男子赵某就是因为撑地时脚伸得有点长,导致身后一名女子骑电动车路过时轧过了自己的脚,电动车的车主也因此摔倒受伤,但交警最终认定,赵某承担全部责任。
当天上午,女子张某报警称,她骑车经过绿地大道与塞纳大道路口时,被人给撞倒了。民警很快赶到现场,受伤女子张某说不清事故是如何发生的,就知道反应过来的时候自己已经摔倒在地上了。
民警随后调取了监控,发现事发时,一辆电动车越过等车线,停在路口等左拐红绿灯,骑车男子停稳后伸出左脚。恰巧此时,张某骑车从后方经过,前轮刚好轧到男子伸出的左脚上,导致车辆失去平衡后倒地,而伸脚男子看了一眼就离开了现场。民警根据其行驶轨迹调取沿途监控,很快就找到了男子赵某。
据赵某交代,他觉得整个事情跟自己没有太大关系,所以当时也没有管,就走了。虽然两辆电动车都没有发生擦碰,只是脚碰到了一下,而就是碰的这一下,造成了张某左侧肩胛骨骨折。民警最终认定,赵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因涉嫌肇事逃逸,将面临行政拘留。
民警介绍,此次交通事故中,骑车女子张某在行驶过程中疏于观察,本身应负有此次事故的主要甚至全部责任。但按照警方认定,女子张某没有承担任何责任,而是认定赵某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因为,赵某在事故发生后,并没有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告交警,而是驾车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及2018年5月1日起实施的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因此交警认定骑车男子赵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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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孙艳 编辑/秀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