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同城同待遇!南京市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启动实施

2019年01月01日 15:30:0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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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从此,南京市告别城区与郊区的区域分割,打破城镇与农村的户籍限制,摒弃城乡两种医保制度造成的身份差别,全市300万参保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权益,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真正实现了城乡一体化、同城同待遇。

  新年的第一天上午,在江苏省人民医院住院结算中心,记者看到,来自六合区的吴先生持南京市民卡为母亲彭女士成功办理了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登记手续,成为全市原新农合住院转办城乡居民医保住院的第一人。

  吴先生介绍说,自己和母亲都是六合区原新农合参保人员,以前到省市三级医院住院,要事先在区内医院办理转诊手续,而且要“先自费、后报销”,全额垫付医药费不说,还要来回奔波忙报销,实在不方便,现在城乡统筹了,母亲出院结账直接刷市民卡就可以结报,既省时又省心。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后,南京全市医疗资源共享,参保人员可持南京市民卡就近就便在全市范围内近1400家定点联网医疗机构就医,可通办挂号、交费、出入院结算业务。一卡在手,即可轻松享受即时刷卡就医结算的便民服务。

  不过,这里需要提醒广大市民的是:参保居民中的老年居民、其他居民门诊统筹、门诊高费用补偿就医实行首诊转诊制,需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首诊,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学生儿童可以任意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省人民医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现在,医院收费人员无需再询问参保人员来自市内哪个区,参加的哪个险种,直接通过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读取市民卡判别身份信息、完成挂号收费,避免了在不同的信息系统间来回切换,有效地提升服务效率;同时,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执行基本相同的目录范围,也便于广大医护人员精准掌握报销政策,更好地为参保患者提供咨询解释服务。

  上午10︰30,市民姚女士陪同婶婶黄女士到六合区人民医院来做血液透析治疗,在门诊收费处,她把新办的南京市民卡和《门诊大病人员专用病历》递给收费人员,成功办理了挂号和费用缴纳手续。

  姚女士介绍,婶婶每个星期要做三次血液透析,对政策待遇这一块十分关注。她认真研读了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政策待遇,感觉政府对这一块的保障力度很大。就拿血液透析报销政策来说,每年的医疗费用可用到6.3万元,辅助检查和治疗每年还可以用到8000元,和原来的新农合待遇相比,提高不少。

  据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上采用了“保基本”和“保大病”相结合。通过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优化门诊大病政策,实现“保基本”;通过提高住院保障水平,优化大病保险政策,实现“保大病”。“保基本”与“保大病”的有效衔接,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费用负担。在待遇保障上,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实行统一目录范围,保障范围扩大了近三倍。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诊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与城镇职工医保基本一致,共涉及药品3000种, 4.5万条,诊疗和医用耗材6.6万条,保障品种与范围显著加大,基本满足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

  二是优化门诊大病待遇,恶性肿瘤靶向药也能报销了。城乡居民门诊大病政策参考了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框架体系设定,新政策在病种范围、起付标准、报销比例、目录范围等方面均有所提高。同时,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将赫赛汀、安维汀等肿瘤靶向药纳入保障范围,进一步缓解门诊大病的病人费用负担。另外,门诊大病病种发生的医疗费用,在享受门诊大病待遇基础上,余下的个人自付费用还能进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

  三是提高住院实际报销比例,增加了生育保障待遇。整合后住院保障待遇将普遍提高。经初步测算,各级医疗机构的实际报销比例将平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中增加了生育待遇,产前检查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300元;住院分娩参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75%,比普通住院的支付比例还增加了10个百分点。

  四是建立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提高了基金年度支付限额。门诊高费用补偿政策是南京市针对门诊发生的较高费用进行保障的首次尝试,参保人员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

  新政策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年度基金支付最高限额设定为30万元。鼓励连续参保缴费,实行连续缴费年限与支付限额挂钩机制,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到36万元。

  五是政策待遇向困难人群倾斜,实现精准保障。实施困难人群免费参保,确保应保尽保。加大大病保险对困难群体的保障力度。将困难人员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为普通参保人员起付标准的50%;提高各报销费用段报销比例,提高困难人群的待遇水平。建立困难人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救助“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体系,形成对困难群体的帮扶合力。

  在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时,全市还统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困难人群精准保障政策,形成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相互衔接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的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为南京市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彭迪帆 编辑/韩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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