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APP专项附加扣除功能日前已正式上线。市民填报后1月工资能否享受扣除优惠?如果1月份来不及填报,又能不能享受到扣除?APP能不能和银行卡绑定,扣缴退税具体渠道如何?
按照规定,提前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从收入额中扣除这一部分金额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后,再计算个人所得税。
不少市民会担心,1月份这么多人开始进行专项附加扣除的填报,是否来得及在1月份发工资时,就能够体现出来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优惠好处。
南京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程瑶说:“其实不用担心,因为从现在开始,我们的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权使用费、稿酬这几项是进行按年进行综合申报。也就是说1月份如果来不及进行个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申报,到2月份申报也是可以的。”
如果2月份申报,1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如何进行计算?
程瑶表示,可以在2月份一并扣除1、2月份的专项附加扣除。1月份可能没有及时享受到税收的好处,但2月份申报,采用的是累计的方式,把1、2月份两个月可以享受的税前个人专项附加扣除。
此外,个人所得税app还可与银行卡绑定。如果市民选择代扣代缴渠道,就直接从当月工资当中扣除即可;如果纳税人自己缴纳,则可以通过银行卡,转账扣缴个税以及进行退税。
程瑶说如果我们的APP跟银行卡绑定,到明年2020年个税综合申报期,如果要退税款,可以直接退到个人银行卡上。如果是缴税,税款也可以直接从银行卡上扣缴。
程瑶还提醒,有很多“个税助手”类的APP为商业开发,由于个税资料涉及到个人隐私与财产安全,因此市民应该谨慎辨别,不要随意将个人资料上传到不可靠的APP上,以免造成安全风险。市民朋友在下载APP的时候一定要擦亮双眼,只有国家税务局开发的个人所得税APP才是唯一正统的申报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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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徐仁飞 编辑/瑜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