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史上最严厉的《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今后,凡是在扬州境内“动土”的,甚至在大堤上种菜种瓜都不允许,相关生产建设单位都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拒不履行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相关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悉,新的《扬州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可谓扬州史上最严厉的水土保持办法。适用于扬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涉及地表层开挖、动土等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自然资源开发,以及各类防治水土流失的行为。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