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唯一列入全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联系点的城市,无锡在全市安全生产领域又出新举措。昨天,《无锡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无锡市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正式发布。其中,《巡查制度》是在省级层面尚未出台巡查工作制度的情况下,在全省先试先行。
《实施办法》 不仅是一份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更是一项具体的工作要求和工作指南。主要明确了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促进落实职责的措施和奖惩情形三个方面,共六章33条。分别对本办法适用对象和总体原则、党委领导班子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履职的考核规定、对党政领导干部表彰奖励的形式、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问责的情形和方式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办法实施范围。
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责任落实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创新。《巡查制度》分为五个部分,对巡查工作的总体要求、人员组成、巡查内容方式和程序、工作保障以及工作纪律一一予以明确。要求巡查组以市(县、区)党委和政府为主要对象,必要时可延伸至镇(街道、开发区)和有关重点部门、企事业单位,组织专业力量,对巡查对象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 等情况进行巡查,着力发现各地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助推各地落细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本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开展巡查工作要遵循明确对象、有序展开,深入基层、掌握实情,运用结果、强化导向,抓牢问题、推动整改四个基本原则。
(来源:江南晚报;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