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市旅游局了解到,近日,江苏省星级乡村旅游区评定委员会认定宿城区彩虹农场乡村旅游区为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至此,我市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增至9家。
此次认定的彩虹农场位于宿城区支口街道,2017年被评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区,2018年按省四星级乡村旅游区的标准进行了全面的改造提升,新建了游客服务中心、亲子园、民宿区等。彩虹农场一期占地面积150亩,其中,生态采摘区面积70亩,种植了油桃、梨子、葡萄、苹果、草莓、黄瓜、大白菜等水果蔬菜;特色养殖区面积10亩,养殖了小黑猪,土鸡、鸭、鹅等各类家禽;开心农场面积20亩,可供游客认领土地,自主播种;另外,还有亲子园、农家乐、垂钓中心、土灶台、民宿、购物等八大项体验项目,是一个集餐饮、娱乐、住宿、特色农产品展销等为一体的综合性休闲乡村旅游区。
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市旅游局将认真研究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等13个部门联合发布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在乡村旅游提质升级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宿迁市特色风情旅游景点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力争创成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