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近日发布2018年江苏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绝大部分地方测评指数呈现稳中有升的良好态势。
【全省指数为89.23 绝大部分稳中有升】
全省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为89.23,比2017年提高1;其中,无锡市、南通市、宿迁市、南京市、泰州市全域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超过90,张家港市、溧阳市、宜兴市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分列县(市、区)前三位。
【综合考虑多重指标 建立科学评价体系】
据了解,去年11月至12月,省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省统计局和省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重点围绕公共环境、公共秩序、公共服务、道德建设、文明风尚、人文关怀、社会治理等内容,采取实地暗访、问卷调查等方法,得出13个设区市、41个县(市)、22个县改区和全省的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
社会文明程度测评指数此前已经被列为江苏省“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纳入“江苏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标体系”,去年又被纳入全省高质量发展监测指标,明确2020年目标值为90以上。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刘承武 亓晨 浦沫瀚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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