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州市献血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目前已经公开发布并施行。据悉,扬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江苏省献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扬州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办法》把献血者纳入保障,并且实施待遇升级,目前扬州市有3000人左右可享受免费游园乘公交。
待遇升级
扬州市3000人可免费游园乘公交
为鼓励更多的人参与到无偿献血中来,《扬州市献血管理办法》提升献血者的待遇,“在本省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凭相关证件可以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三免”待遇如何享受?对此,市中心血站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参与无偿献血20次以上的市民,可申报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目前扬州市已有3000人左右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他们均可享受以上“三免”政策。“免费逛公园、免挂号费的前提是政府主办的公园和公立医院。”
纳入保障
捐献造血干细胞者免费用血
根据办法,献血者将得到更大的回报。献血返还政策的受益人群范围有了扩大,以前是“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进一步扩大至“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父母”。 办法对献血者年龄也适当放宽,延长了献血的年龄。规定“提倡十八周岁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自愿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六十周岁”。还适当调整一次献血量的表述,规定“公民可以选择献全血或者献成分血。献血者献全血的,每次可以选择献四百毫升、三百毫升或者二百毫升血液”。
同时,《办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高校学生,规定了鼓励献血次数。鼓励符合献血条件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医务人员每两年献血一次以上;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献血一次以上。
由于捐献造血干细胞需要捐献者更多的时间和勇气,《办法》将捐献造血干细胞者纳入激励保障范畴,“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八百毫升提供。”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