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回事?扬州一市民乘坐电梯被困,商场反向其索赔1.5万元

2019年02月13日 17:09:09 | 来源:扬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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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民冯先生投诉,称他与爱人在市区某商场吃完火锅乘坐电梯时,只因为手往电梯门上一扑,电梯门就损坏了,他们被困在电梯里半个多小时,商场管理方还向他索赔1.5万元维保费用。对此,冯先生有两点质疑:自己只是手朝门上一扑电梯门就坏了,这电梯咋这么“脆弱”;索赔1.5万元,依据何在?冯先生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前往事发地进行了探访和调查。

  记者探访 

  涉事电梯已停运,乘客认为电梯质量有问题

  11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商场,在负责日常机电维修的工程师李平的指引下,记者看到位于商场西侧的涉事电梯目前已暂停运行,商场在电梯正前方设置了障碍物。

  冯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据其介绍,2月3日凌晨,他和爱人在商场三楼吃完火锅后乘坐该电梯时,双手往电梯门上一扑,其中一只手撑在了电梯门上,另一只手撑在门框上,随后电梯的半边门就脱落了,把他和爱人吓了一大跳。“虽然事情发生在春节前,但我们夫妻俩至今还是心有余悸,当时我们被困了半个多小时。”冯先生告诉记者,他也没有用力,半边门就脱落了,怀疑电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

  “而且,电梯内外侧都没有禁止倚靠的标志。”冯先生认为,商场没有完全尽到提醒的责任。更让冯先生气愤的是,商场向他索赔1.5万元的电梯维保费。“我承认我手扑到电梯门上的行为是不对的,但电梯也不至于一碰就坏吧?还索赔1.5万元,太夸张了,难道商场没有责任吗?”冯先生说。

  商场回应 

  电梯维修需1.5万元,但未能提供维保记录

  商场向记者提供了事发时的监控录像。监控录像显示,冯先生和爱人是在2月3日凌晨零点18分07秒上的电梯,零点18分18秒时,冯先生向电梯门上扑去,一只手落在了电梯门上,另一只手落在电梯门框位置,仅1秒钟,电梯门的右半边就脱落下来。随后,商场工作人员联系了电梯维保公司,将被困的冯先生和爱人解救出来,整个过程超过半个小时。

  在李平提供的一份“客梯损坏沟通纪要”上,记者看到上面写着“在电梯事故发生后,电梯公司维保人员到现场检修,部件损坏较多,维修费用需15000元”。

  随后,记者与电梯公司一李姓维保人员取得联系,他表示自己还未到现场,只是根据同事口述的电梯损坏情况初步报的价格,具体情况还有待他详细检测后才得知。

  在采访中,李平告诉记者,涉事顾客当晚曾喝酒。出警的念四桥派出所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监控视频,不能断定该顾客有故意损坏电梯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协调达成和解协议,如协调不成就走司法程序。

  至于冯先生质疑的电梯本身质量有问题,李平以需向领导汇报后才能提供电梯维保记录而拒绝。不过,他称“涉事电梯在维保期内”。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未收到商场的相关答复和证明。

  专家观点 

  一般情况下不会这么“脆弱”,可请专业机构检测确定双方责任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品牌电梯代理商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客梯不会这么“脆弱”,不会因为人手一扑一撑就导致故障的。“除非是故意而为,而且力度比较大。”该代理商表示,如果客梯使用的年限长了,出现故障的频率也可能会增加,就需要定期维保,“尤其是客梯里面的轴承、滑块等核心配件,需要定期更换。”该代理商建议,如双方有疑义,可请专业机构来检测,确定事故双方的责任。

  部门答复 

  双方如愿调解,可到市价格认定局申请调解

  市价格认定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商场、顾客双方都有调解意愿,可到市价格认定局申请调解。“索赔方商场,需要提供1.5万元的维保清单,我们将对照清单进行一一核实,看费用是否合理。”该负责人表示,可通过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律师说法 

  商场若要索赔成立,需证明电梯故障系乘客故意损坏所致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扬州尚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强。林强告诉记者,商场的索赔若要成立,需要证明冯先生有故意损坏电梯的行为,并因为他的故意损坏行为,从而导致了电梯的故障。其次,商场还需要出具修理费用证据,按照证据上所显示的金额进行赔偿。“如果是质量问题导致电梯停运,那就更不能向顾客进行索赔,商场应该向电梯供应商索要赔偿。”林强表示。

  (来源:扬州日报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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