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苏州市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2019年全市“331”整治火灾隐患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等一批事项。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
“增设电梯”意见出台过程
2018年1月
去年1月份,苏州市人大代表刘众提交了《关于对苏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建议》,建议苏州要加快制定专门的试行办法,简化审批程序,并对于增设电梯所需的资金,提出了具体的参考举措。苏州市住建局对此回复:将尽快制定一个既符合规划、安全要求,又有鼓励作用的规范性文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在经过多次专题调研等工作后,苏州市住建局形成了《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去年10月29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
2018年12月
去年12月3日,苏州市住建局对征求结果进行了反馈,表示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做好立法工作。
2019年1月
今年1月2日,苏州市住建局在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实施意见》已经在提交听证阶段,意见汇总调整后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
此次苏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苏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实施意见》相信离真正实施又近了一步。
(来源:苏州发布 编辑/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