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下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今年以来,全市法院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4件,共判处被告人100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重刑率达37%。
2017年3月以来,何某军网罗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先后在南通设立了两家零用贷公司,并在扬州、泰州分别设立了类似的贷款公司。他们以上述公司为“外壳”,形成了以何某军为领导者,姚某等为组织者,华某等为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内部分工明确,层级分明,设立了风控部、业务部、催收部、财务部,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增债务”“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故意制造违约”等方式,将“套路贷”与暴力、“软暴力”相结合,肆意侵占被害人财产。因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用放哀乐、堵锁眼等形式上门讨债或骚扰恐吓,致使10余名被害人有家不敢回,4名被害人被迫搬家,被害人经营的店铺不敢开门营业,造成了十分恶劣的社会影响。
崇川区法院经审理,对首犯何某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22年至2年9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或不等罚金。该案系南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审结的最大规模黑社会性质案件。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市以及上级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最新精神和要求。南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曹忠明出席会议并作讲话。2019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之年,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是扫黑除恶斗争的主力军。全市法院将聚以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财产处置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打击重点,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现新突破,提升群众安全感和获得感。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