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少市民来说,遇到四处散发小广告的行为会让人心生厌烦,却又无可奈何。近日,无锡市锡山区城管局根据今年刚刚实施的《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乱发商业广告的行为开出了《条例》实施以来的第一张200元罚单,一起来看看。
4月1日上午,3人正在路边散发商业广告,随手把广告单页夹在汽车车门上,锡山城管队员当即制止了这一行为。
今年3月5日,《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实施,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擅自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散发商业广告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200元罚款。这起案例是《无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颁布后全市城管系统对散发小广告行为的首次处罚。
(来源:零距离记者/范涤青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