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办婚礼 另收600元“灯光费”?

2019年05月13日 18:38:19 | 来源:荔枝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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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是南京一家婚庆公司的老板,5月12号中午,他在浦口区江豪假日酒店的宴会厅为一对新人举办了一场婚礼。进场布置之前,他已经按照酒店要求交了4000元押金,当婚礼结束准备要回押金时,却发现被酒店收取了600元电费。

  王先生说,婚礼是两个小时,8台光速灯正常算,最多电费也就几十块钱。对于酒店另收600元灯光电费,他无法接受。第一时间向酒店主管反映后,主管回复,并不是针对王先生一家,对所有来的婚庆公司都是这么收费。

  记者和王先生一起来到这家酒店,一位主管告知,他们对于所有进场的婚庆公司,都会提前和对方签订进场协议,对于灯光电费的收取都有明确标注,而直到婚礼结束王先生都迟迟没有和酒店签订协议。记者发现,在这份酒店自拟的进场协议中,明确表示灯光使用费在400元到1000元不等。

  酒店额外收取的灯光费是否合理?记者电话咨询了江苏省婚庆协会会长常真。常会长告诉记者,所有的灯光费属于能耗费,酒店可以收取,但要有前提。“酒店只提供正常的灯光,额外增加的灯光要收取能耗费,但前提是必须提前告知。” 

  由于双方没有签订协议,酒店并未提前向王先生进行详细告知,在市场监管部门的介入下,酒店向王先生退还了500元灯光费。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浦分局价格科负责人叶龙金表示,今后将指导酒店在这方面要进行明细标价,事先告知消费者。

  (来源:零距离记者/秦禾东 编辑/贝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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