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江江 绘
在全面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过程中,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是必要手段,扬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了数起涉黑涉恶案件,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昨日,市公安局通报了3起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案例1
以贷款为名敲诈勒索
涉黑组织头目被判14年
2017年11月1日下午至次日中午,受害人丁某因欠小额贷款公司债务,被多人强行带至江都三江百货南门附近、扬州客运站附近树林等处,分别采用强迫下跪、抽耳光、用脚踹头部、砍刀拍打面部等暴力手段,逼迫受害人打电话给其家人还钱。
接报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解救了受害人,现场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成立专案组对该团伙开展侦查,陆续抓获单某亮、袁某、张某、徐某光等6名犯罪嫌疑人。
该犯罪团伙以低息小额贷款为诱饵,先后吸引60余人借款,通过签订虚假借款协议、肆意认定违约等手段虚增债务。对不能还款的借款人,该犯罪团伙组织专门讨债人员采取拘禁、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手段强行索要债务,先后作案12起。2018年1月,将上述犯罪嫌疑人以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移送审查起诉。在公诉、审理阶段,潘某瑞、葛某等4名在逃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获归案。
2018年10月,检察机关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对单某亮等12人提起公诉。公诉的21起犯罪事实中,寻衅滋事18起、非法拘禁1起、敲诈勒索2起。
2018年12月31日,江都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1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其中8人以涉黑罪名判决,组织头目单某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2019年4月22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扬州市第一起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被判决的案件,有效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案例2
放高利贷暴力讨债
幕后老板获刑20年6个月
2017年12月,仪征市公安局在侦办一起系列开设赌场案时,发现该百家乐赌场的幕后老板实际为戴某,场子由其手下马仔“阿飞”负责。戴某还与多名“两劳”释放及社会闲散人员交织勾联,在仪征市周边地区从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违法犯罪活动。
扬州市公安机关成立“2·27”专案组,并将该案报江苏省扫黑办挂牌督办。专案组从赌客入手循线追踪,查询赌资去向,待证据夯实后,于2018年1月22日将犯罪嫌疑人戴某抓获归案,并以“零口供”将其刑事拘留。在审查期间,戴某一度负隅顽抗,并将全部责任推到马仔“阿飞”身上,而“阿飞”早已在戴某的安排下逃跑,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专案组兵分两组,一组研判出“阿飞”的真实身份是四川开江县的贺某伟,另一组查找到多名遭遇戴某等人非法拘禁、暴力逼债的受害人。专案组分别于2018年1月31日、2月1日在四川开江县、仪征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戚某元、陈某、贺某伟等人抓获归案,三人均如实交待了在戴某的幕后指挥下,参与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专案组继续深挖,辗转北京、湖南、宁夏等全国多个省市,将犯罪嫌疑人马某修、刘某、王某、李某银等团伙骨干成员抓获归案。
再次审查戴某时,戴某异常警觉,刚开始装疯卖傻,竭力地撇清其与手下马仔的关系,对已查实的其他涉黑涉恶案件闭口不谈。专案组乘胜追击,抽调审讯专家,组建特审专班对戴某进行审查,并依法保障其正常休息和饮食。经过十余天的突审,在铁证面前,戴某心理防线崩溃,企图蒙混过关的念头被砌底打破,开始陆续交待相关案件。
2018年6月2日,对戴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正式立案侦查,随后将全案顺利移诉。2019年5月16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7人以涉黑罪名判决,主犯戴某获刑有期徒刑20年6个月。
案例3
专挑酒驾人员下手
这个碰瓷团伙在扬州栽了
2017年12月26日晚,市公安局邗江分局江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满芳庭南门口一轿车被撞,请求通知车主。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肇事的白色福特轿车司机何某航有针对酒驾司机实施碰瓷敲诈的作案嫌疑,遂将其带回调查。
民警查询发现,何某航驾驶的肇事车辆是2017年12月刚在南京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租的。何某航在南京经营一家小早餐店,租来的车频繁来往于苏州、常州、扬州等地,10天前在扬州市广陵区某地也因车辆交通事故报过警,经深入研判,何某航有碰瓷敲诈的作案嫌疑。
通过梳理何某航汇款记录,筛选出若干疑似受害人,并逐一联系。因为被敲诈的被害人涉嫌酒后驾驶,面对民警的询问有所顾虑,侦查民警遂对每一个被害人进行苦口婆心的劝说,慢慢消除这些人的顾虑,最终反映了自己都是酒后开车,在正常行驶的过程中,被人开车碰撞,因喝酒害怕报警,花钱消灾被敲诈的经过。在被害人的陈述中,事故现场不止何某航一个人,但何某航既不承认犯罪事实,又不交代其他同案人员的情况。针对何某航所租车辆已被交警支队拖走的情况,侦查民警与市交警支队取得联系,安排专门人员蹲守,成功抓获前往交警部门打听交通事故的郑、陈二人。
通过突击审查,郑某翔和陈某东承认犯罪事实,由何某航负责组织安排,一人在饭店寻找喝酒开车的人员,通知外面的同伙开车跟踪,采取故意碰撞目标车辆以酒驾为要挟,敲诈勒索被害人,并供述了另一名团伙李某海。民警前往南京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海抓获,以何某航为首的针对酒驾车主碰瓷敲诈的涉恶犯罪集团全部归案。
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何某航伙同其他三人先后在扬州市广陵区、邗江区等地以上述方式实施敲诈勒索犯罪共计6次,数额巨大。
2018年7月13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何某航等4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组织系犯罪集团。
中央扫黑除恶第17督导组受理举报方式
受理时间:2019年5月24日—6月24日
举报电话:025-57052201(每天8:00—20:00)
举报邮政信箱:江苏省南京市A049号邮政信箱 邮编:210042
全国扫黑办智能化举报平台 网址: www.12337.gov.cn
二维码
(来源:扬州发布;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