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日前正式印发《关于在苏南部分县(市、区)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即试点地区通过两年左右的努力,在探索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要内涵和指标设置上取得重要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在重点任务上,方案提出要推进经济发展现代化、民主法治现代化、文化发展现代化、社会发展现代化、生态文明现代化和人的现代化。
在试点地区选取上,方案列出一系列标准,并在苏南地区各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省市共商、综合考虑,选择南京市江宁区、南京江北新区、苏州市昆山市、苏州工业园区、无锡市江阴市、常州市溧阳市作为试点地区。
为了推动这些地区更好完成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产业转型升级、要素资源配置、社会管理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针对试点地区现代化探索的不同特色和不同领域,政策支持可以"一地一议",重大创新可以"一事一议",鼓励试点地区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探索实践路径。
(李俊彦、周雷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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