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立法联系点“升级扩容”:江苏新确定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

2019年07月29日 16:48:42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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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7月29日)上午,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授牌仪式,向新确定的2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集中授牌,对进一步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行部署。一方面让基层老百姓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活动,另一方面也让立法人员通过此平台了解基层对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参加授牌仪式,并发表了讲话。

  基层立法联系点,顾名思义,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协助收集和反映立法及相关工作意见建议的单位或组织,是基层群众和社会组织直接参与立法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立法机关深入基层了解群众和社会组织意见的经常性平台。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将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办事处等20个单位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

  记者看到,这20个联系点既有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也有基层市场管理局、行政执法局、工商联、律师事务所等,涉及不同领域和行业,各具特点、各有所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介绍说,这些联系点,大多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第一线,遇到的问题最直接、最复杂,提出的对策建议,对立法工作来说,是宝贵的“富矿”:

  “有的专门从事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实践经验丰富,对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可操作性感受最深。有的经常与企业打交道,对各类经营者的法律诉求最为了解。”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在授牌仪式上表示,他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立法工作还存在“三少”:立法项目和立法选题直接来自基层群众的少;直接来自基层群众的立法意见少以及基层群众直接参加立法听证论证的少。而基层立法联系点将发挥“双向互动的作用,”比如,随着社会日益多元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对于法规草案的同一规定,不可能只有一个声音、一种意见,这就要求联系点通过多样化的沟通交流方式,尽可能寻求最大公约数;另一方面,对于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比较敏感的法规条款,做好宣传解释和引导工作,必要时组织社会公众进行广泛讨论,让老百姓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2014年,我省开始立法联系点的实践,当年以省人大法制委名义在全省建立了15个民主立法联系点。几年来,这15个民主立法联系点较好地发挥了协助立法机关了解基层情况、组织群众和基层组织直接参与立法的桥梁纽带作用。今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省人大常委会2019年推进高质量立法的具体措施》,将民主立法联系点“升级扩容”:由15个变成20个,由法工委牵头联系变成省人大常委会直接牵头。措施中还强调:联系点一般每5年集中调整一次,连续两年没有根据要求参与立法活动的或者不能履行联系点工作职责的,将会被“摘牌”。省人大常委会各部门对于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意见建议,也要进行信息反馈,告知采纳情况,保护好基层工作的积极性。

  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腊生还介绍了近5年的立法计划,由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选择2-3个法规项目作为重点参与项目,并根据各个联系点的意向建议进行平衡,做到“更有针对性、更有操作性”。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   记者/丁凤云  编辑/木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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