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 盐城黄海湿地成功申遗!
世界自然遗产,既是一张亮闪闪的金色名片,又是一份沉甸甸的光荣使命。
和谐湿地孙华金/摄
为了扛起世遗责任,今天又有好消息传来!盐城黄海湿地有了自己的专属法规:
《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已由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6月21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7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从此在保护与传承的路上,世界自然遗产这张城市名片,又多了一重法治支撑。
起舞弄倩影 孙华金/摄
东方湿地、黄海明珠、鹤鹿故乡,这里有一个真实的故事让人吟唱,这里是一个打开心扉的地方令人惊叹,《盐城市黄海湿地保护条例》将全方位保护盐城黄海湿地,自今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共七章四十七条从规划、保护、利用、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立法规范,现在开始划重点:
规划
市人民政府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黄海湿地保护规划,保护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湿地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严格实行黄海湿地统一管制,黄海湿地实行名录管理制度,黄海湿地实行分级保护制度。
保护
划定湿地生态红线,确保黄海湿地生态系统功能不退化、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设置保护界标,界标上注明湿地名称、保护级别、保护范围、管理单位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
建立健全黄海湿地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救护联动机制,及时受理有关救护报告,对受伤或者被困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采取紧急救护措施。
利用
在全面保护、面积不减、生态功能不受损的前提下,可以合理利用黄海湿地资源。
利用黄海湿地资源从事生态旅游、科普教育以及维护黄海湿地生态平衡的农业生产活动,应当符合黄海湿地保护规划的要求。
监督管理
成立黄海湿地保护专家委员会。
建立建设项目准入制度、生态补偿机制、执法协作机制、公益诉讼制度、应急管理机制、监测管理系统、湿地资源数据库。
海涂仙境 杨国美/摄
这是一片美丽的湿地,这是一方神奇的息壤,黄海湿地是大自然对盐城的最好馈赠,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它的美丽神韵吧,黄海湿地申遗成功,盐城的“家底”,变成了世界的“焦点”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立在肩头。
苍穹下的精灵 李森林/摄
申遗不是目的,保护世界遗产才是制定“专属”法规,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我们的家园,在保护世界遗产的路上我们一直在行动。
(来源:盐阜大众报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