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上午,无锡前洲某厂有群众等待救援,无锡消防玉祁中队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
在堰玉路与兴洲路交叉口,消防车需要在道路最右侧一条“直行右拐”车道右拐,而此时前方正显示红灯,右侧车道已有两辆车在等待通行。
在之前的报道中,我们也遇到过同样的情形,不少前车司机都不知所措,不知道该如何避让。让的话要闯红灯,害怕被记录违法行为,不让的话,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
这位司机并没有直接闯红灯,让我们来看看TA是怎么做的。
首先,TA听到119消防车的声音,立即将车头左拐开始让行。
越过停车线后,TA行驶到隔壁车道前方停住了。
而后方一辆汽车向右拐,道路立即让了出来,消防车顺利右拐通行。
鼓掌!学习!
让我们再来看一次这条避让线路,堪称教科书式的避让。请注意,只要越过停车线避让即可,安全起见,咱不闯红灯。
遇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不让行属违法行为。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就是通常说的特种车辆,社会车辆遇到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应当让行,不让行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第九十条规定: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违法行为罚款100元,记3分。
PS: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也明确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遇到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时驾驶人应当如何礼让?特种车辆的前方(含相对方向)车辆打起转向灯向两侧避让。
在路口遇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特种车辆前方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越过停止线停车避让。
特种车辆所在车道可正常前行时,其他车道车辆不得左右变道,应当减速让特种车辆快速通过。严禁加速并行、穿插、超越、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特种车辆。
如果现场有执勤民警疏导交通,所有社会车辆一定要服从民警的指挥。
免责机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三款,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或者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的违法行为信息中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应当予以消除。
无忧避让机制:
通过在特种车辆上安装专用电子警察,记录主动避让、有条件避让不避让、故意阻挡救护车等行为,对于主动避让救护车而产生的交通违法,交警部门自动核销;而对于有条件避让不避让、故意阻挡等行为,给予记3分的处罚。
为了给后面的特种车辆等特殊车辆让行,而闯了红灯、轧实线等违章的车主,可以不受罚。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保存行车记录仪记录并记住救护车的车牌号以及发生交通违法的路口及时间,最好能拍照留证,如果受罚,届时驾驶人可以到交警部门递交相关材料,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请民警调出视频监控。如属依法避让的,将免予处罚。学习了!我们一起让出生命通道!
(来源:江苏交通广播网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