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接到江苏省海洋渔政监督支队通报:查获4条非法捕捞渔船。启东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大队执法人员随即赶赴吕四港渔政码头调查处置。
4艘非法捕捞船均为连云港籍渔船,23名船员均为江苏连云港人。船上所用网具为单船有翼单囊拖网,俗称底拖网。经渔政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这些网具最小网目尺寸为19毫米,最大为26毫米,远小于国家规定的东海区拖网最小网目尺寸54毫米的规定。同时,执法人员在4艘渔船上发现了大量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经调查,这4艘渔船的捕捞地点为153/6海区,为底拖网禁渔区。国家明确规定,在底拖网禁渔区线以内禁止使用底拖网进行捕捞。4艘非法捕捞渔船捕捞到的渔获物有5000多斤,全部为小蟹、小带鱼、小黄鱼等。
执法现场,启东渔政部门依法将4艘渔船进行暂扣,对船上非法捕捞的渔获物进行扣押。同时,渔政部门依法将23名涉嫌非法捕捞人员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处理。
启东市公安局惠萍派出所民警韩鑫荣介绍,经过审查,8月3日上午,万某、徐某等人驾驶渔船分别从赣榆海头港、启东茅家港等地出发后,航行至153/6海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非法捕捞。万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保护水产资源法规,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目前,万某等23人已被启东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汪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