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看中能住才买的,怎么就变成办公用房了呢?”近日,有多位市民反映,在南京市江北新区星悦天地广场买的房,销售人员宣称是“商住两用”公寓,交付前发现是办公用房。8月13日当天,百余名业主来到销售中心讨说法记者调查发现,近日,南京已有多个项目被曝公寓变办公。网传南京六部门已联合发文整治这一乱象,有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发文确有此事,但目前文件内容尚未公开。
△业主拿到的合同中显示为“办公” 图片为业主提供,记者翻拍
业主投诉:
原本想买酒店公寓,却被销售劝说买成办公用房
星悦天地广场项目位于江北新区星火路与汇贤路交汇处,已开盘10幢,部分房源将于年底交付。
市民梁女士说,2017年11月27日,她以53.8万元的总价购买了5幢的一处房产,面积约是34.75㎡。“当时销售员带我们看样板房时还说,这个户型南北通透,适宜居住,噱头就是一户两锁,层高高,可以做成上下两层,买一户相当于买两户。”从她提供的视频中可以看到,样板房楼上楼下各有一个卫生间,楼上还有开放式厨房。
付购房款大约两个月后,梁女士拿到合同。“签的时候很多地方是空白的,我们催了好久才给的。”合同拿到手,梁女士才发现,房子性质变成办公。市民徐先生的遭遇也差不多,他说:“2017年8月首开500套房,当时开售1幢和8幢,宣传说的是商住两用,我们才买的。”徐先生付款购买了1幢的一套,原本计划是自住,但后发现合同上写着“该商品房规划用途为办公”。
△当时的宣传材料中有居住概念 图片为业主提供,记者翻拍
“直到前几天我找销售,他还在跟我说可以住人。”徐先生说, 一名朱姓销售人员在聊天中说:“谁告诉你们不能住人的?”“烟道上下水交付都做好,安心。”
另一位业主陈女士说,当时她想买4幢,但销售推荐7幢,说面积小总价低,既可以住人,又可以租出去当办公楼。但事后她才得知,7幢是办公用房,而她“错过”的4幢才是酒店式公寓。
记者调查:
公寓和办公楼一起开售,办公用房已售出1500套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上述项目的销售中心已搬迁,原销售大厅内部已拆除,遍地瓦砾,当初梁女士等看到的样板间也不复存在。
项目的开发商为南京明弘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据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由明发集团南京浦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发”)、南京弘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南京新城万嘉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其中明发为大股东,股权占比40%。
根据南京网上房地产的公开消息,截至2019年1月,已开盘10幢销售。根据公布的商品房预售方案,其中1、2、3、5、7、12幢为办公用房,4、6、8、11幢为酒店式公寓。其中,办公用房共累计成交约1500套。记者注意到,同期预售的酒店式公寓和办公用房价格有差别,比如,4幢的拟预售均价为2.8万元,而同期的7幢预售均价就要便宜3000元/㎡。在随合同附的补充协议里,强调宣传资料以合同为准。
不少业主认为,开发商故意将办公用房和酒店式公寓一起混合销售,刻意混淆两者的区别,让购房人难以分辨,从而掉入陷阱。
8月10日,部分业主曾来到项目销售中心讨说法。当时一位销售部门负责人表示,他会将把诉求记录下来,公司将联合三家股东共同商议此事。但3天过去了,业主们没有得到任何回复。该项目维权群已有200多人,他们希望能与开发商坐下来商谈解决办法。
8月13日下午,记者致电该公司开发部一名工作人员。她表示,将与项目负责人沟通,稍后会电话答复。而该公司销售部负责人以开会为由,未对此事回应。
多个项目“公寓变办公”,引发业主维权
买的时候宣称是公寓,交付时就变办公,近期类似投诉可以说是一起接一起。
6月10日,位于江北新区的明发财富中心也被曝出,将办公用房包装成酒店式公寓销售。有消费者买来做婚房,但迟迟不能通水气,这才知道自己买的房子是办公性质。还有消费者称,从看房到买房、收房,销售从未提醒过是办公性质。而当媒体介入调查时,销售人员还在宣称,可以用于居住。
主管部门:
网传南京六部门联合发文,排查公寓变办公乱象
近期,南京多个楼盘出现公寓变办公现象,引发社会关注。网上有消息称,南京近期已经开始出手整治了,而且还有一张显示六部门联合发文的图片。图片显示,六部门包括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城市管理局、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京市消防局,它们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商业办公项目违规拆改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排查南京近期普遍存在的公寓变办公现象。
记者从上述通知中看到,从7月份起,在南京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商业办公项目违规拆改专项排查工作,梳理全市范围内2016年1月1日后取得规划许可证的商业办公项目。排查重点包括延期交付、虚假宣传、违规拆改、水电设置违规及违规开通燃气等。
这份网传通知是否属实?日前,记者咨询相关部门得知,近期确实有南京多个部门联合发文整治公寓变办公等现象,但具体整治和排查内容暂未对外公开。
据悉,早在2017年3月,南京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三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建筑项目管理的通知》,明确要求商业办公类非住宅类建筑(不包括酒店、公寓和宿舍等具有居住功能的建筑)不得按单元式或住宅套型设计等。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汪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