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药品不能“一扔了之” 下月起,江苏将开展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

2019年08月22日 20:55:2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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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你家有过期药品吗?你知道如何处理过期药品吗?8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为加强用药安全,针对市民手中的过期药品,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下发通知,从9月份开始,江苏将在全省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家庭过期药回收工作。

  (图片来源于网络)

  所谓家庭过期失效药品,是指居民家庭中已超过有效期的,或虽未超过有效期但由于储存保管不当已变质或被污染的药品。使用过期失效药品,非但不能保证质量和疗效,还有可能贻误病情,甚至危害身体健康。

  过期失效药品不同于生活垃圾,不可直接丢弃于垃圾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械经营监管处主任何益告诉记者,过期药的处理不是件小事情,但是有许多市民并没有意识到过期药品的危害性:“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生产、销售及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过期失效的药品被列为‘危险废物’。与一般废弃物不同,危险废物危害更大,随意排放、贮存的危废,在雨水、地下水的长期渗透、扩散作用下,会污染水体和土壤,进而影响人类健康。”

  而南京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季兴表示,如果不集中回收处理,还会带来另一种风险隐患,即被重新 “翻新上市”:“过期的药品如果通过药监部门统一集中处理的话,还可以避免有可能出现的一种情况,就是市民将药品自己丢弃以后,被一些不法人员在此收集起来,通过改头换面再次流入到市场,这样就会产生一个严重的用药风险。”

  据了解,此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由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共同开展,时间为9月至10月,为期两个月。每个县(市、区)将 至少确定1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参加活动,并通过在各门店设置过期药品回收箱的方式,对家庭过期药品统一回收、统一存放,并做无害化处理。届时,市民可以将家中的过期药品 拿到当地指定的药店进行回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药品监管部门将加强对过期药品回收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防止过期药品重新流入社会,维护广大群众用药安全。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孙茂强 通讯员/玉洁 编辑/国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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