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近日,镇江市民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意见》。
将以鼓励扶持为重点,以能力提升为基础,加快发展农村社区服务型、公益型、互助型、枢纽型组织,对其实施分类管理,引导有序参与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在脱贫攻坚、生产互助、养老互助、纠纷调解、生活救助、留守人员关爱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根据这个《意见》要求,到2020年,我们镇江将实现每个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全市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将取得一个明显成效,成为助力乡村振兴的一支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