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印发《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及5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2019年10月09日 16:35:46 | 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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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及5个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9年7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

  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小康社会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对照高水平全面建成的目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省全面小康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弱项,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还有差距,苏北地区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对滞后、农民住房条件较差等问题仍需下大力气解决。

  现在距离2020年底已不到1年半时间,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最后关键阶段,全省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坚持新发展理念,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提升环境保护水平和生态建设质量,确保如期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坚持目标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聚焦关键领域,围绕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人群,扎扎实实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真正使江苏的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不含水分,得到群众普遍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现就我省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提出如下措施。

  一、着力提升城乡居民生活兜底保障水平

  (一)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专项行动方案,对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把帮扶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加强精准帮扶、综合施策,确保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全部达到6000元。精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不让一个低收入家庭孩子因贫因残辍学失学。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律先诊疗后付费,政策范围内住院费自付比例控制在10%以内,保证其大病、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逐户落实改造方案,2020年底全面完成10284户低收入农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兜牢城乡居民基本生活底线。进一步发挥城乡低保的兜底保障作用,现有农村低保户中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人均月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在2倍以内的,给予不超过2年的渐退期。对农村低保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2倍的重残、重病人员,实施“单人保”。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调整机制。加强急难情形临时救助,建立健全各类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三)大力改善农民住房条件。贯彻落实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的决策部署,加大市级统筹力度,强化以县为主体的推进机制,切实尊重农民意愿,有力有序推进苏北地区农民群众按城镇化规律集中居住,3年内改善农村住房30万户,到2020年全面完成低收入农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四类重点对象住房改造任务。加强引导和政策支持,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入镇落户,通过货币化补偿、实物置换等方式,鼓励农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妥善解决“空关房”“空心村”问题。

  二、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强化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能力。制定实施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推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市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及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加快推进以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在重点帮扶县(区)和6个重点片区新建、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所。到2020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县(市、区)基本消除大班额办学。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教师各项工资待遇政策,努力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五)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制定实施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普及远程医疗服务。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稳步提升农村基层卫生人员工资水平,到2020年底为农村基层新补充1万名卫生人员,全省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2019年新增40元部分划出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可由住院、门诊特殊病向门诊慢性病拓展,将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提高到60%。做好国家2019年药品目录落地执行工作,把更多救命救急的药品纳入医保。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

  (六)持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能力水平,2020年为180万名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实现标准化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覆盖,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80%以上,15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基本建成。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护理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特困供养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40%以上。

  (七)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制定实施苏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围绕城乡一体化供水、保证群众饮水安全目标,重点解决徐州市丰沛地区农村居民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加快推进宿迁、连云港、淮安三市农村小水厂关停并转,推动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全面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着力提升供水各环节信息化管理水平,到2020年底苏北地区全面实现集中供水,供水保证率达到95%,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

  (八)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贯彻落实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的农村公路交通体系建设。优化农村路网结构,改善路桥安全条件,到2020年底实现通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全覆盖,农村公路三类及以上桥梁比例达到95%以上。完善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

  (九)统筹推进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强化村级综合服务功能,健全农村生产生活服务体系,以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载体,结合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全面建设便民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农村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卫生、养老等设施原则上纳入该中心,并叠加相关服务功能,积极推行村级公共服务事项全程委托代理,到2020年底实现行政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全覆盖。

  三、着力提升环境质量和生态宜居水平

  (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贯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治理大气污染,全面推进钢铁、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到2020年底全省PM2.5平均浓度降至46微克/立方米,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突破260天。加强河道综合整治,积极推进退渔退圩还湖,大力发展池塘生态养殖,推动农业投入品减量,提升断面水质达标率,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各设区市和太湖流域县(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负面清单,重点排查整治涉镉重金属污染企业,加强化学农药污染防治工作,加大污染土壤修复力度,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十一)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制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持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稳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围绕整治生活垃圾、脏乱环境、黑臭水体,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做好日常管理的“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切实加强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的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广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理及社会化管护模式,构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到2020年底力争实现所有村庄村容村貌干净整洁,乡镇集镇区面貌明显提升,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到98%,村庄绿化覆盖率30%。

  四、着力提升苏北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十二)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大力发展本地有基础、有优势、有特色的制造业,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打造有影响力的名优产品和区域品牌,努力补齐、拉长、提升产业链。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休闲观光、生态旅游、健康养老等产业,培育物流、信息、电子商务等新业态。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建设绿色化、标准化特色种养基地,打造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发展现代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集中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聚焦“一镇一特”“一镇一品”发展乡镇产业,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投资乡镇产业园区、特色小镇建设,引进创新创业团队和成长型企业,培育100个左右省级以上特色创新创业载体。

  (十三)加大南北共建园区支持力度。制定实施推动南北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力推动特色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和创新发展,打造共建园区高质量发展“升级版”。创新共建园区体制机制,探索管理、运营、利益分配新模式,支持建设省南北合作高质量发展创新实验区。坚持“一园区一特色”,科学谋划推进园区发展,对科技型、龙头型、基地型重大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政策倾斜,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支持共建产学研基地和研发孵化平台。强化激励约束,加大财政、用地、科技、人才等方面差异化支持力度,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五、着力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治理水平

  (十四)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积极拓展覆盖面和影响力,切实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全面推广徐州马庄经验,采取“家庭档案”“四德积分”等有效手段,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提升城乡居民文明素养。扎实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0年底50%的城市创成全国文明城市。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向基层覆盖、向新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延伸、向新媒体领域拓展。

  (十五)着力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完善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赌禁毒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乡风评议,褒扬乡村新风,反对不良风气,下大力气解决农村婚丧陋习、高额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干部、教师等示范作用和新乡贤带动作用,普及厚养薄葬观念,弘扬孝亲敬老文化。加快乡镇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散乱墓地治理,到2020年底实现乡镇节地生态型公益性骨灰安放设施全覆盖。

  (十六)深入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网格化社会治理。积极构建非诉讼纠纷化解综合体系,推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培育100个“三社联动”典型街道、乡镇,支持社区、行政村广泛推行“三社联动”治理服务方式。探索新型农村社区治理模式,合理配置便民服务机构和服务设施,促进基本公共服务网络向新型农村社区延伸,建立健全社区管理规范。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积极化解信访矛盾。深入开展城乡和谐社区建设活动,实现城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全覆盖,推动绝大多数矛盾纠纷在乡镇以下得到化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平安社区建设,全面实施“雪亮工程”,创新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到2020年底全省公众安全感达到95%以上。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治力度。健全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机制,推进农村巡察工作,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的腐败行为。

  六、着力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十七)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集中力量打好攻坚战。按照“省负总责、市级统筹、县抓落实”的要求,建立健全推进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工作机制。各设区市要加强统筹协调、指导支持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要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全面排查短板弱项,制订明确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到位。充分发挥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作用,推动工作落实。加快推进民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让群众尽早得益受惠。省级机关各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履职尽责,加强业务指导,落实扶持政策,提高服务水平。加强统计监测,优化综合考核,实行跟踪问效,兑现奖励措施,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各级干部奋力攻坚、担当作为。各地各部门要畅通参与渠道,创造工作条件,鼓励和引导民主党派、群团组织、高校、院所、企业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决胜高水平全面小康建设。

  (十八)全力落实资金投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部署要求,抓住国家较大幅度增加专项债券规模的机遇,选准选好专项债券项目,集中支持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建设,优先解决必要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充分发挥专项债券带动作用和金融机构市场化融资优势,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服务,通过项目贷款、保险资金投入、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等融资方式,支持符合标准的专项债券项目融资需求。按照坚定、可控、有序、适度要求,健全举债融资机制,推进专项债券管理改革,严控政府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十九)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以最严格的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巡查,提高企业和项目安全准入标准,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工艺、设备改造升级,不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危化品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坚决守住公共安全底线。

  (二十)持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排查整顿软弱后进村级党组织,选优配强行政村、社区带头人,推动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积极探索社工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治理专业化水平。强化基层党组织基本阵地规范化建设,建立行政村、社区组织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省定标准落实到位。全面贯彻落实“基层减负20条”,大力整治文山会海反弹回潮,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创建活动,坚决纠正过度留痕,加大“三项机制”落实力度,确保“基层减负年”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

  “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行动方案

  稳定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简称“两不愁三保障”),是脱贫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解决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现状分析

  按照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十三五”期间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截至2018年底,全省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000元的277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有199.4万人实现脱贫,脱贫攻坚取得重大进展。对照中央确定的“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我省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普遍实现,但“三保障”还存在薄弱环节。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家庭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还有1364名,低收入人口医疗总费用个人自付比例仍高达20%左右,10284户低收入农户需要进行危房改造。此外,全省还有275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18万元。要按时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必须着力解决好这些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目标任务

  着眼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问题导向,摸清底数,精准施策,深入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着力解决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低收入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000元;农村低收入人口“三保障”全面落实,低收入家庭孩子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全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低收入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低收入农户全部住上安全住房。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精准帮扶综合施策

  1.全面排查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薄弱环节,落实精准帮扶举措,提高脱贫质量。

  2.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加大产业就业扶持力度,实打实地把帮扶措施落实到户到人。

  3.对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尤其是“病残孤老灾”重点低收入群体,逐户逐人摸清底数、精准识别,强化政策衔接和工作配合,落实低保和社会救助措施,实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4.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脱贫又不符合低保和社会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探索资产收益分红等办法,保证低收入人口脱贫“一个不少、一户不落”。

  (二)加强义务教育保障

  1.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加大劝学返校力度,督促落实法定监护人责任,努力让每一个有学习能力的孩子接受义务教育。

  2.精准实施教育资助,注重政策衔接和数据比对,及时更新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基础信息,完善建档立卡等低收入家庭子女就学信息库,动态调整、应助尽助,确保不发生因贫因残失学辍学。

  3.推进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2020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

  (三)加强基本医疗保障

  1.强化政策落实,将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对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资助。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各报销段报销比例的政策。

  2.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控制基本医保目录外药品使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等结报后,低收入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控制在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0%以内。

  3.拓展保障渠道,采取补充医疗保险、村级医疗互助等形式,提高低收入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4.全面落实低收入人口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实施身份统一标识管理,建立“一站式”医疗费用结算平台。

  (四)加强住房安全保障

  1.强化县级政府危房改造主体责任,规范审核公示制度,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按照“一户一档”要求,建立危房改造台账,实行改造一户、销档一户。

  2.强化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加强进度监管和巡查指导,保证危房改造质量。

  3.对未纳入2020年前苏北农房改善计划的低收入农户,要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方式予以解决。

  4.落实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政策,规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管理,及时足额将补助资金支付到户。

  (五)加强社会救助兜底

  1.全面落实低保、残疾人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充分发挥低保“补差”“兜底”作用。梳理检查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救助等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抓好重残重病人员和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单人保”、特困供养标准增长等政策落实。

  2.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健全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精准认定救助对象。

  3.完善急难救助机制,对疾病、遭灾等情形先落实临时救助措施,再视情转介到低保、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

  (六)加强返贫风险防控

  1.严格履行脱贫退出程序,对收入没有稳定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没有落实的低收入农户,不得认定为脱贫。

  2.强化对已脱贫人口和边缘人口的跟踪监测,及时将返贫人口纳入帮扶。

  3.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脱贫人口在脱贫攻坚期内保持帮扶政策稳定,做到脱贫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

  4.发挥商业保险、资产收益扶贫、临时救助等帮扶渠道在防控返贫风险中的重要作用。

  (七)积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1.组织开展经济薄弱村发展专题调研,研究明确省级支持政策举措。

  2.坚持分类指导、因村施策,充分挖掘经济薄弱村资源潜力,加强资产性扶持,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服务和农产品加工,推行村企共建、抱团发展、异地入股等办法,拓宽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增强对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的带动能力。

  3.围绕落实“两不愁三保障”,加强村级基本公共服务配置,强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

  4.加强村企结对、单位挂钩、驻村帮扶,确保省定未达标经济薄弱村达标退出,巩固提升已达标经济薄弱村脱贫成果。

  四、组织保障

  (八)严格责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省负总责、市抓协调、县抓落实”工作机制,一着不让解决好农村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必须坚决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全面摸排本行政区域内低收入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情况,逐村逐户逐人逐项开展核查,精准落实帮扶举措,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各级教育、民政、住建、农业农村、卫健、医保、扶贫、残联等部门要履职尽责,对照目标要求,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标准和支持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健全部门会商机制,定期开展建档立卡数据与行业部门数据比对,加强动态监测、全程跟踪,确保底数清楚、措施落实。

  (九)加强督查考核。坚持问题导向,以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为重点,对全省“十三五”期间已脱贫人口组织开展“回头看”,对标找差、查漏补缺。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脱贫标准,将政策排查与年度脱贫工作结合起来,对已脱贫对象、未脱贫对象以及边缘对象分门别类制定帮扶计划,强化攻坚举措。加强督查考核,全省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要加大对脱贫攻坚成效的考核,脱贫攻坚督查巡查要重点突出“两不愁三保障”,推动精准帮扶政策举措落实到位。省市县三级建立按季调度、半年度情况通报、年底综合评估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十)抓好宣传引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解读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特别是“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和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把准政策尺度。把扶贫与扶志、扶智结合起来,加强经济薄弱村和低收入人口思想道德、法治、感恩教育,增强自我发展意识。选树带头脱贫和带领脱贫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脱贫攻坚正能量。

  (十一)强化资金保障。2019、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低收入人口精准帮扶、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等。各地要统筹安排、合理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强涉农资金整合调度,加大本级扶贫资金投入,加快扶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资金监管和跟踪问效,推动“两不愁三保障”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落地落实,确保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十二)反对形式主义。持续推进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落实好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省委乡村振兴专项巡视发现的少数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意识淡薄、基础工作不扎实、弄虚作假等问题积极开展整改,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现象,实施精准问责,抓好典型案件通报,坚决破除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苏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改善民生、促进乡村振兴作出的重大部署,是省委、省政府实施的重要民生实事工程。为进一步提升苏北地区农村供水能力和饮水安全保障水平,切实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省从2008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至2016年底完成投资153亿元,解决了3258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2016年,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规划投资61.5亿元,至2018年底完成投资51.7亿元,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6万余公里,受益人口1067万人。经过努力,全省城乡供水一体化水平明显提升,苏南、苏中地区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供水,苏北地区农村区域供水入户率达90%以上,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但对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苏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连云港、徐州少数村居仍使用自备水井,赣榆、淮阴、泗阳、宿城、宿豫等县(区)35.06万农村居民由农村小水厂供水,供水保证率不高;部分地区供水管网老化失修,漏损率偏高;丰县、沛县、邳州3个县(市)尚有10.22万农村居民存在饮水型氟超标。苏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已成为我省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

  二、目标任务

  严格落实饮水安全保障责任,以城乡一体化供水为目标,对苏北地区农村供水设施进行巩固提升,加快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着力提升苏北地区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到2019年底,全面解决丰县等县(市)农村居民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到2020年底,关停并购111座农村小水厂,苏北地区全面实现集中供水,供水保证率达到95%,区域供水入户率达到98%以上,基本实现城乡供水“同水源、同管网、同水质、同服务”。

  三、推进措施

  (一)全面解决饮水型氟超标问题。制定实施《江苏省饮水型氟超标实施方案》,计划投资7537万元,实施丰县、邳州、沛县饮水型氟超标治理工程,通过区域供水置换地表水水源、配备专门氟处理设备等方式,延伸改造供水管网260公里,2019年底前彻底解决丰县等县(市)农村居民饮水型氟超标问题。

  (二)加快推进农村小水厂关停并购。调整优化区域供水工程布局,对规模偏小、标准较低的农村水厂予以回购,加快推进区域供水。计划投资800万元,用于回购宿迁市8座和淮安市5座农村小水厂,并于2019年底前全面关停;计划投资5000万元,用于回购连云港市赣榆区98座农村小水厂,并于2020年底前全面关停,原供水管网与区域供水进行衔接,实现并网供水。

  (三)持续推进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围绕城乡供水一体化目标,加快城市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推进镇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配套,合理选定供水管网管径、压力、材质,统筹解决部分地区供水工程标准低、规模小、老化失修等问题,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率,满足区域供水要求,提高供水保证率,保障管网供水末端水压和水质。今明两年计划投资18.55亿元,更新改造农村供水管网3500余公里。

  (四)扎实开展水源地达标建设。深入贯彻《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加大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进一步调整优化水源地布局,强化监测预警,完善应急预案,加快苏北地区乡镇区域供水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对水源保护区进行隔离防护,设置警示牌,清理整治保护区内违章设施。今明两年计划投资2.8亿元,完成8处乡镇区域供水水源地达标建设。

  (五)着力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快县级农村饮水巩固提升信息化系统建设,并纳入城市供水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供水信息管理、供水调度、水质检测、安全预警等功能。完善规模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强化水源地、厂区运行、视频安防、水质安全、供水管网等管理,不断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饮用水水源、供水单位供水和用户水龙头出水水质等安全状况监测评估,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保障

  (六)落实工作责任。县级党委和政府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负总责,要逐级落实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有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跟踪问效,切实强化责任约束。各级发展改革、水利、卫健、生态环境、财政、住建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七)规范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全面推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建立健全工程质量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积极推行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的工作机制,尊重农村居民意愿,让农村居民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八)完善管护机制。饮水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制定管理措施,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鼓励以县为单位,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进行农村供水工程经营管理,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

  (九)加大资金投入。苏北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负责筹集,省级财政统筹安排现有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各设区市也要加大支持帮扶力度。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创新投融资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落实好相关金融支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和运营。

  (十)严格监督考核。省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对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情况的行业监管,定期开展现场督查、绩效评估等工作,并与奖补资金安排、考核评价挂钩。省市县三级建立按季调度、半年度情况通报、年底综合评估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方案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一项系统性的民生工程。为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增强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现状分析

  我省启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以来,乡村面貌发生显著变化,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提高到93.7%,“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不断完善,12000多个村庄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分别提高到93%、82.7%,建成美丽宜居村庄6000多个,开展省级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136个,保护中国传统村落33个。但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一些问题还较为突出。全省仍有12个县(市、区)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低于90%,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尚未完全衔接;部分镇村垃圾收集转运等长效管护缺乏稳定的资金来源,部分乡镇垃圾中转站处置能力不足;农村生活污水尚未建立有效的多元治理模式,处理设施不完善,管网农户覆盖率不高,已建成的部分设施运行效果不佳;全省仍有25%的生猪分散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不健全,成为当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难点;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亟待完善。

  二、目标任务

  顺应广大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标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从能做的工作做起,从突出的问题改起,重点围绕厕所粪污、农村生活垃圾、农村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四项治理”,组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到2020年底,全省所有村庄实现村容村貌干净整洁有序,苏南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实现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三个全覆盖”;苏中、苏北地区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95%以上,60%的行政村建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率达98%以上;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提升至85%,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实现全覆盖。

  三、推进措施

  (一)扎实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以苏北经济薄弱地区为重点,结合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同步实施粪污治理。鼓励有条件地区探索纳管式、集中式、四格式生态改厕,着力提高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效果。注重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将无取粪需求农户的无害化卫生户厕接入污水处理设施。2019、2020年每年新增无害化卫生户厕15万户。推动行政村村部、规划发展村庄、乡村旅游发展村庄配套建设公共厕所,促进数量增加和品质提升。2019、2020年每年新增农村公厕6000座。

  (二)持续治理农村生活垃圾。进一步健全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按照“减量优先、鼓励分类、城乡统筹、综合治理”原则,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探索建立积分奖励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垃圾分类纳入征信系统。探索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就地生态处理,推动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有条件的地区全面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乡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深入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存量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和销号。

  (三)稳步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健全完善以机械化还田为主,饲料化、能源化等多种形式为补充的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到2020年底全省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5%。以肥料化、能源化为重点,出台工作意见,制定技术指南,强化执法监管,同步推进规模养殖场和非规模养殖场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循环生态模式,到2020年底全省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100%。强化市场执法监管,督促生产主体严格执行地膜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快构建地膜回收利用网络,探索推进地膜减量替代,到2020年底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80%。积极推广化肥、农药统一配送供应,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

  (四)深入实施村庄清洁行动。从整体提升村容村貌、改善村庄环境入手,以“四清一治一改”为重点,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农业废弃物、清除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加大乡村公共空间治理,切实解决占用公共资源私搭乱建、种养放牧、乱堆乱放问题,加快改变农民不良生活习惯,提高清洁卫生意识。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现全部行政村双车道四级公路通达,整治农村道路环境,清除公路两侧垃圾,实施路边绿化,改善农村出行环境。积极推进通村组道路、入户道路硬化。开展绿美村庄建设,鼓励庭院绿化,持续提升村庄绿化覆盖率。

  (五)加快治理农村生活污水。修订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排放标准,出台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意见,指导各地编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专项方案。坚持分类指导,分区域分类别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对临近城镇村庄,优先考虑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对居住相对集中村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进行集中处理;对相对分散村庄,通过四格式化粪池、净化槽等方式予以分散处理。鼓励各地探索建设运行维护一体化的市场化治理模式,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持续开展县乡河道疏浚整治,每年疏浚农村河道土方1.6亿立方米。

  (六)健全完善长效管护制度。大力推广村庄河道、道路、绿化、垃圾和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的综合管理及社会化管护模式,建立健全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有问责的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鼓励专业化、市场化建设和运行管护,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户付费制度。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将农村环境卫生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支持村级组织、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庄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植树造林等小型工程。加强专业化培训,把村民培养成为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实现民建、民管、民享。

  (七)实施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综合整治。以“三整治、两提升、一规范”为重点,以县为单位整体推进被撤并乡镇集镇区整治工作,着重整治生活垃圾、脏乱环境、黑臭水体,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水平,规范日常管理。2020年底前,支持苏南、苏中地区完成200个左右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苏北地区结合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工作,统筹推进被撤并乡镇集镇区环境整治。

  四、组织保障

  (八)建立健全领导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要求,省级在乡村振兴推进工作组织领导体系下,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联席会议,由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统筹抓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健康委、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自然资源厅分别牵头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村生活污水、农业废弃物治理、村庄规划管理,省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市级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县级承担主体责任,强化组织推进。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切实发挥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农民群众主动投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九)完善规划引领机制。坚持规划先行,以县(市、区)为单位完善镇村布局规划,进一步优化镇村空间布局,按照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搬迁撤并类、其他一般类等,明确村庄分类和相关规划引导要求,为分类梯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供依据。加强乡村规划管理,指导各地根据需要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实施和用途管制,探索完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逐步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全覆盖。

  (十)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建立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以上以奖代补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资金整合,提高使用效率,重点加大对农村“厕所革命”、村庄清洁行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等方面的投入,省级财政资金重点向经济薄弱地区倾斜。省里择优确定1000个行政村,进行综合示范并予以奖励。落实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中央财政奖补政策。创新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十一)构建工作评估机制。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评估办法,以县(市、区)为单位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导评价,省市县三级建立按季调度、半年度情况通报、年底综合评估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鼓励地方真抓实干,落实配套激励措施,对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显著的县(市、区),在安排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类财政资金时予以倾斜,调动地方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

  全省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是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集中解决当前农村义务教育突出问题,聚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水平,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努力提升办学质量,义务教育巩固率连续达到100%。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实现全覆盖,83.2%的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标准,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但对照新时代的新要求、老百姓的新期盼,我省农村义务教育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教育资源紧缺,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学校缺口780所左右,大班额尚有1.2万个,近三成在农村;教师整体水平不高,优秀教师占比偏低,农村教学点生师比达标比例仅为75.97%,低于全省近7个百分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疑似辍学儿童近8000人,大部分是农村残疾儿童;农村“两类学校”(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较为薄弱,整体办学水平偏低,义务教育“城镇挤、乡村空”现象凸显。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这些问题,严重制约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

  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为重点,突出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资源建设和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扎实推进农村学校内涵建设和教育信息化。到2020年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基本消除大班额办学,控辍保学要求全面落实,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有效提升,努力让每个农村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显著提升。

  三、推进措施

  (一)优化布局规划,扩建教育资源。各地要依据《江苏省及设区市2020年基础教育资源预警报告》,深入开展精准到县(市、区)的教育资源预测,及时调整和完善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明确各县(市、区)农村学校建设的布局安排、规模数量和年度任务。从2019年起,把新建改扩建350所义务教育学校列入省级为民办实事年度项目,在重点帮扶县(区)和重点片区新建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100所。

  (二)推进标准化建设,切实办好“两类学校”。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监测,按照“缺什么、补什么”要求,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学校基本达到办学标准要求。大力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计划,把化解大班额工作纳入对设区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点内容,严格实行销号管理,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各县(市、区)基本消除大班额。各地要参照省定办学标准,研究制定农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保障要求,精准到校推进“两类学校”建设与管理,组织苏南地区优质学校与苏北地区农村“两类学校”结对共建网上“互动课堂”,加大苏北地区“智慧校园”建设支持力度,有效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老百姓喜爱的家门口学校。

  (三)强化依法控辍,落实政府控辍责任。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健全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地控辍保学的督导与考核。开展动态监测,建立控辍保学工作台账。全面摸清辍学儿童底数,按照“一县一案”的要求推进控辍保学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研究制订并严格执行控辍保学的规定办法,加大重点学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理,加大劝学返校力度,强化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充分用好“名师空中课堂”,广泛开展课后服务,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习辅导平台,努力做到“上学路上一个不能少”,真正让每一个孩子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四)精准实施资助,确保不因贫失学。各市县要督促指导学校严格执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及时完善农村中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础信息,畅通农村教育资助申请渠道,为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资助提供就近便捷的服务。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适当提高农村地区中小学生资助标准,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五)聚焦内涵发展,着力提升质量。强化政策引导和资源配置,积极推动区域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与城市优质学校集团化办学,鼓励采用师资交流互派、课程资源共享、共同备课教研和组团式托管等方式,切实提高农村学校办学水平。依托“名师空中课堂”和城乡结对网上“互动课堂”平台,推动农村薄弱学校与城市优质学校网上同步共享优秀名师、同步共享优质课堂教学、同步开展备课教研活动、同步举行考试质量评价,有效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各市县要加强义务教育内涵项目建设,倾斜支持农村学校申报实施小学特色文化建设工程、薄弱初中质量提升工程、中小学生品格提升工程、基础教育前瞻性教改实验项目和初中学科发展示范中心项目,确保每年向省推荐项目数不少于三分之一。

  (六)多措并举推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落实好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大乡村教师教育培训力度,建立乡村教师培育站,培育市级学科带头人和县级骨干教师后备人选。全面推行“县管校聘”改革,大力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常态化、制度化、公开化,完善骨干教师定期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机制,各县(市、区)每年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持续开展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每年为乡村学校培养2000名以上“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乡村教师。继续实施乡村教师培养与奖励计划,每年遴选100名优秀青年教师。定期选派师范院校优秀师资,面向农村学校开展师资能力提升,培养选派优秀师范生对口到农村学校实习支教。在岗位设置管理中,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实行统一的岗位结构比例,并适当向乡村学校倾斜。改善农村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职称评聘、特级教师评审向农村学校倾斜,工资待遇在落实省定乡镇工作人员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提高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补贴发放标准,努力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同职级城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四、组织保障

  (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根据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履行好服务义务教育发展的工作职责,建立农村义务教育建设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解决建设中的问题和困难。各设区市和县(市、区)要建立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司法厅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积极配合、主动服务,全力落实行动方案,保证工作取得实效。

  (八)强化督导考核。进一步督促、激励县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履行教育职责,用好督导“指挥棒”,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省市县三级建立按季调度、半年度情况通报、年底综合评估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健全“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问责”制度,把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落实情况,纳入对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内容,对推进落实不力的地区进行问责。

  (九)提升财政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动态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省定基准定额。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专门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资源扩建和“两类学校”建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中央奖补资金和省级市县综合奖补资金进一步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

  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提升行动方案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确保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现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现状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推进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到2018年底,全省共有52家县级医院成为三级医院,48家达到国家规定的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省级示范乡镇卫生院、示范村卫生室建成率分别达到56%、16.7%,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969.1万人,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70%左右。但对照高水平全面小康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我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和保障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是农村基层卫生人员数量不足,按照每万人配备35名基层卫生人员的国家标准,我省农村基层卫生人员缺口近3万人;对照国家分级诊疗县域内就诊率90%左右的目标,全省县域内就诊率为85.18%,距离实现“大病不出县”还有一定差距;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出仍以住院和门诊大病为主,各地门诊统筹基金占居民医保基金比例在20%左右,距离2020年底达到30%左右的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城乡居民门诊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41.2%,个人负担相对较重。

  二、目标任务

  以健康江苏建设为统领,以实施健康乡村建设行动为抓手,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拓展农村医疗保障范围,着力提升全省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到2020年底,为农村基层新补充1万名卫生人员,全省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左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8%左右,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基层医院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农村交通条件和群众服务需求,调整优化现有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推动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协调发展。补齐薄弱专科短板,人口超过50万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按规划建设儿童、妇幼保健等专科医院。加强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支持其发挥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作用,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获得较高水平医疗服务。结合改善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同步规划建设乡村卫生机构。全面推进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骨干、村卫生室为基础的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

  (二)强化疾病防控和健康促进。落实重大传染病防治专项规划,传染病发病率保持在全国较低水平。以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为抓手,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强化高危人群早期发现和综合干预,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60%以上。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治疗,以县为单位在册患者规范管理率保持在80%以上。开展儿童预防接种门诊标准化建设,实现标准化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全覆盖,省财政对冷链系统建设等给予支持。推动建设省级健康镇150个、健康村750个。

  (三)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县级中医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能力建设。省级每年扶持170个乡镇卫生院、400个村卫生室开展设施设备改造,扶持50个乡镇卫生院建设基层特色科室。开展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标准化建设,实现所有乡镇卫生院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全面落实城乡对口支援制度,推动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全覆盖、县级医院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每位医师晋升副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一年,促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同质化诊疗。普及远程医疗服务,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远程病理、远程检验等五大中心覆盖所有县乡。

  (四)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实施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推行预约诊疗、多学科联合诊疗等20项服务举措。全面落实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核心制度,加强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培训指导。推行“点单式签约”,稳定农村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加强农村地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实现免费孕产妇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全覆盖,全面开展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筛查。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用药相衔接,确保药品供应保障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满足基层用药需求。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合理用药、医疗收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卫生人才引进力度,到2020年底为农村基层新补充1万名卫生人员,培养3000名定向医学生,培训6000名乡村卫生人员,培养2000名全科医生,并向苏北地区倾斜。在符合条件的医学院校增设妇产、儿科、公共卫生、中医、康复、精神、急救等紧缺专业,为农村地区加快补充实用型和紧缺专业卫生人才,提升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工资水平。稳定充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整合基层计生专干、职业健康管理等力量,扩大卫生监督队伍。推动城市医生到农村地区多机构执业,促进优秀卫生人才下沉共享。

  (六)提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各级财政最低补助标准,在现行每人不低于550元的基础上相应提高,并同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的比例降到2∶1左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实行“一制两档”的地区,2020年前要统一筹资标准。做好国家2019年药品目录调整的衔接落地工作,把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落实并逐步扩大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建立并落实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机制,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达到50%。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的部分,划出一半用于大病保险。大病保险保障范围可由住院、门诊特殊病向门诊慢性病拓展,政策范围内最低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60%。支持各地发展居民医疗互助等补充保障形式,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

  (七)加强医保对医疗服务行为和就医行为的引导。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总额控制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支付方式,积极开展紧密型医联体总额付费试点,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推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规范行为、控制成本、合理收治和转诊患者。引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合理分担符合规定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探索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发挥全科医生和家庭医生团队在医保费用控制中的“守门人”作用,促进参保人员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序就医。每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要达到当年基金支出总额的30%以上,并加大向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倾斜力度。

  (八)加快基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各设区市、县级医疗保障部门要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县级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衔接,合理调整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基层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调动农村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试行主任医师一般诊疗费、副主任医师一般诊疗费与县级公立医院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副主任门诊诊察费同价;建立符合农村诊疗需求的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诊疗价格机制,在部分地区开展中医骨伤、针刺、灸法、推拿疗法等部分中医诊疗项目价格与县级公立医院同价试点。完善农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价格政策,新增部分符合基层特点的健康管理服务项目。

  (九)构建基层医疗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基层医保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完善全省统一的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乡镇医疗保障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服务向乡镇延伸、向基层拓展,打造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联动、标准规范、信息通畅的服务网络,为各类参保人员提供全流程的方便快捷服务。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其他补充医疗保险等通过统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实现“一站式”直接结算。指定专门窗口和专人负责政策宣传,帮助参保人员做好登记申报、信息维护、动态管理。扩大异地就医联网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积极拓展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范围,加快推进异地就医门诊费用直接结算。积极做好异地就医转诊人员、外出务工人员等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和就医结算服务,拓展异地就医线上备案渠道,全面实现“不见面”备案服务。

  四、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党委和政府要把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纳入地方改善民生重点任务。党政一把手亲自负责,聚焦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列出任务清单,明确牵头部门和责任人员,细化推进举措、时间节点,有效发挥政策协同叠加效应,形成工作合力。省市县三级建立按季调度、半年度情况通报、年底综合评估的工作评价机制,推动责任落实、任务落实。

  (十一)强化政策保障。认真执行《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卫生人才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9—2023年)》,推行“县管乡用”制度,落实公益一类财政保障、公益二类绩效管理等相关支持性政策措施,大力提升农村卫生岗位吸引力和队伍建设水平。切实履行政府办医责任,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及保障领域的投入力度。省财政统筹现有相关资金,对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能力建设给予补助。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19年7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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