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傍晚6点多,淮安市洪泽交警大队赵集中队民警正在205国道东双沟镇路口处置一起追尾交通事故,突然听见“嘭”一声,一辆小车把停靠在事故现场后方的警车给撞了。
交警们都很奇怪,现场警灯闪烁,后方还放置了警示标志,这辆小车怎么会撞上来呢?当交警向小车走去时,发现驾驶人正在倒车,想要逃离现场。其他交警立即上前拦下该车,当靠近车窗时,交警闻到了一股浓重的酒味,于是要求驾驶员停车熄火并出示证件。驾驶人郭某起初拒绝出示证件,接着又开始指责交警胡乱作为,趁乱将车开进了道路右侧厂区内道路。
现场交警立即与指挥中心联系,请求增派警力。由于此路是死路,交警很快追了上来,但郭某拒绝配合执法,一边大叫着交警是“违法执法”,一边辱骂推搡警员,还将一位交警的手划伤。最终交警将其控制住,经呼气式酒精检测,驾驶人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5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郭某事后交代,自己在当天下午5点多喝了大约4两白酒,酒足饭饱后开车带着朋友回家,途中撞上了正在出警的警车,由于怕喝酒开车会被处理,他便在酒精的作用下大闹一场。恢复清醒后,郭某对自己冲动的行为懊悔不已。
经血液检测,郭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6.6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其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江苏广电淮安中心站/朱延庆 陆伟晶 通讯员/周姝言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