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即将出台我市有4家企业提前“纠错复活”

2019年10月21日 15:40:14 | 来源:一起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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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一失信,处处局”,现在信用对企业市场经营起着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开展市场资本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年以来,我市也积极探索修复机制。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镇江市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为失信企业“纠错复活”提供指导。目前,已有4家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的帮助下,退出了失信“黑名单”。

  据了解,目前我市企业失信比例较高,相关数据显示,失信被执行企业案件数量达到了1万3千多件,涉及企业3500股,全市有3.28%的企业被列入失信名单,在全国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均受到限制,也有企业因此失去信用支持或被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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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信息是指企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范性要求,被相关部门处以行政执法,并录入市级法人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的,或被“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门户网站或公示系统,省,市,县级“双公示”平台或信用网站公示的信息。

  不过,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发现,有太多失信企业的失信行为并非主观故意造成,而且大多数都有自我纠错的意图,信用修复可以帮助这些企业退出“黑名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汤维华

  主要是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企业依法诚信的意识不断增强,企业有自我纠错的强烈意图,信用修复为企业,社会创造一个更好的诚信经营的环境。

  失信修复是指企业在失信行为整改到位的基础上,申请设立行政指示信息不再公示,由市信用主管部门会同原法定机关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核,并报省,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活动。汤维华告诉记者,现有的9家企业通过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信用修复,其中5家企业,正在处理相关事务,主要涉及修复广告,产品抽检等方面的案件。结果,企业只要符合相关处理条件,5个工作日左右就可以可以处理完毕。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处处长汤维华

  被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制裁的企业,相关的歧视信息,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上,公示满一年后,可以到我们市场监管部门来进行信用修复,改正了违法行为,在公示期间一年内,没有再发生相关的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信用修复之后,企业的识别信息就不对外再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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