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院发布18条工作指南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

2019年10月21日 16:55:5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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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1日上午,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江苏法院打击惩治“套路贷”相关情况进行了介绍。

  信息显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法院一审共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40件,其中涉及"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占比超过四分之一。去年9月开始,全省法院展开防范惩治"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对这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违法借贷外衣活动进行打击。今年1到9月,全省民间借贷案件同比下降4.32%。自2015年以来首次出现负增长。

  江苏省高院扫黑办主任刘亚军告诉记者:“对2016年以来的已经审结的所有民间借贷案件进行排查,发现涉及到套路贷的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于已经处理的涉黑恶案件,被告人具有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一律进行复查再审,裁定驳回起诉。今年8月1日以后新收的在办案件,通过套路贷预警平台,通过强制检索,通过职业放贷人名录,把套路贷截断在立案环节。”

  为了更加明确地界定套路贷,省高院本月发布了包含18项内容的《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与防范"套路贷"虚假诉讼工作指南》,对放贷人的套路手法进行了揭示;明确列出了P2P网贷诉讼、原告疑似为职业放贷人或关联人、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予以认可或未做抗诉等15类情形属于重点甄别对象。在立案、庭审、执行各个环节强化对"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审查力度。

  江苏省高院"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组组长王蕴表示:“不管是诉讼保全还是诉前保全,如果发现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一律不予以支持。在审理中发现"套路贷"违法犯罪的,对于调节或者撤诉,我们也是一律不予支持。如果确实涉及套路贷虚假诉讼的,我们会将案件的有关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虞根网、杨尔希、张正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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