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特报专稿 记者/乔一峰、高畅 编辑/黄河清
相比去医院挂号看病购药或寻找实体药房购药,网络购药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不过,处方药用处方开,这条人人皆知的明规在网络上却似乎走进了“模糊地带”,某些平台疑似不用处方就能买到处方药。
连云港市还有市民向我苏特报反映,当地一些医药企业,在不查验购货人手续的情况下,随意将处方药、医用针剂等药品器械对外销售。今天(11月4日),江苏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就这两例涉嫌药品违规销售的问题回应了市民和网友的关切。
传统电商平台不提供处方药在线交易
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售药平台应当取得提供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的资格。记者在淘宝、京东、苏宁易购等知名电商平台上,都能在首页直接查询到《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记者随机搜索了头孢类药物,在一款名叫头孢克肟的购买页面明确标注:“本品为处方药,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取得处方后,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本网站只做信息展示,不提供在线交易”。
部分药商平台:审核形同虚设 无处方也可购买处方药
省药监局:违法
除了在传统电商平台上选购药品,一些主营药物的专业电商平台也受到不少人的欢迎。相比传统电商平台,药商平台的优势在于种类齐全,专业性强,方便快捷。但记者探访发现,部分药商平台并没有严格的审核机制,没有处方也购买到了处方药。
记者在健客网上选购了一盒头孢克肟,在支付订单一栏提示购买人填写用药信息并上传处方。健客网客服解释:“购买处方药品需要提供三天内有效处方单”, 下单之后将进行药品审核。
不过,在没有上传处方的情况下,平台仍然通过了记者的订单并发货。
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上APP在用户没有提供处方的情况下就出售处方药的行为属于违法。
处方药不能直接下单,但可凭电子处方购买
记者在体验中发现,大部分售药平台能够按照规定售药。在叮当快药搜索头孢克肟,显示您搜索的药品为处方药,该药品不可在网上销售。不过,在1药网选购处方药,可以“咨询医生”购买。在和医生描述了自己的病情后,1药网平台为记者开出了一张电子处方,并就近由苏州昆山的药房发货。
国家卫健委曾在《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明确禁止医疗机构对首诊患者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这意味着不是所有消费者都可以获得电子处方。记者从昆山市药监局了解到,1药网在昆山的确有实体药店,医生开具电子处方后是可以销售处方药的。“网上卖药跟平时卖药的药品是一样的,只要是凭处方销售的处方药”,该工作人员表示。
江苏省药监局:“网络售药需要B2B和B2C两个证”
11月4日,江苏省药监局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直播中回应了网络售药问题。
“药品的网络销售必须要有两个证,一个是互联网B2B交易证,另一个就是B2C交易证,有了B2C交易证以后才能从互联网上向个人销售药品。”,江苏省药监局药械经营监管处回应:“法律法规对网络药品销售有明确规定,随着机构改革和新的药品法实行以后,下一步药品互联网销售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王越表示,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看,首先从正面肯定这种技术趋势,但互联网售药还是需要加强引导和管理。
第一,对于服务平台的信誉有严格的要求,这些提供平台的都是一些大型企业,在江苏目前有两家,苏宁和华药。
第二,服务平台要有一定的技术基础,要具备线下销售药品的资质,并通过规定的审查且具备交易证书。江苏目前符合条件的企业大概有五到十家。
还有一类服务平台是通过互联网来给全社会提供用药安全的信息、资讯,这个也在监管部门的管理之下。对于已经发现的问题,省药监局表示将跟踪处理,对于不具备资质就已经在销售的服务平台,尤其是销售处方药的,将加大惩处力度。
互联网售药出现漏洞,线下药企是否就一定能合法合规?
连云港:药品企业违规销售
主管部门:不可能发生!
最近,连云港有市民反映:当地一些医药企业,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反规定,在不查验购货人手续的情况下,随意将处方药、医用针剂等药品器械对外销售,造成了一定的药品安全隐患。
我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营企业销售药品,应当严格审核购货单位的生产范围、经营范围或者诊疗范围,并按照相应的范围销售药品,同时必须要求购货单位提供《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等证照手续。记者在连云港市调查中发现,部分医药批发企业在实际销售过程中,并没有按照法规执行。
在连云港海州区一家名为新达医药的批发企业,记者以购货人的身份,批发采购了注射用头孢曲松钠、利巴韦林注射液等4种处方药剂,现场的工作人员不但没有查验任何资质手续,甚至还将采购的药品随意挂靠在其他诊所的名下。付款之后,记者拿着销售单来到药品仓库。随后,这批卫生诊所专用的医用针剂全部购买到手,整个过程没有任何门槛。
同样在连云港市赣榆区,一家“爱心医药连锁销售”的工作人员介绍:阿莫西林、阿奇霉素、 罗红霉素等处方药,都可以在这里批发进货,无需提供任何手续。
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先后向连云港市赣榆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反映,工作人员表示:医药批发企业的监管职能已经划归省食药局直接管理,由于职能改变,相关的法律法规他们已经不再研究。
而在省药监局连云港检查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相关工作人员竟表示:违规售药的情况不可能发生。工作人员认为,购货单位没有从业资质,就不会有户头,根本不可以开发票,因为内部计算机系统质量控制功能是实时监控的。
江苏省药监局:绝对不允许个人批发企业直接销售药品
在《政风热线·我来帮你问厅长》全媒体直播活动中,江苏省药监局副局长陈和平表示,按照规定,药品批发企业在销售药品的时候,必须查验销售药品对象的合法资质,个人批发企业是不能直接销售药品的,像处方药之类的更是绝对不允许。这样规定主要是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陈和平还表示,对于连云港市民反映的问题,省药监局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处理。“从市民反映的问题看出,再好的系统也需要人去执行。这不光要求我们监管人员坐在家里面看系统,还必须到一线去,采用一定的手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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