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害人,一旦误入传销组织,轻者精神受到打击,重者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11月6日,南通海安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涉案金额超千万元的传销案,39名被告将受到法律严惩。
从2010年起,被告人田某、梁某、姚某等人,以不需要努力,只需购买某保健品的虚拟股份就可以获取公司高层管理岗位、拿高薪等口号为幌子,通过以谈恋爱或介绍工作为由,拉人头进行传销活动。
海安市检察院第二监察部主任沈海鹏介绍案情,本案中的加入资格是掏出3850元,他们以推销北京长寿保健品为名,其实这种保健品是不存在的,然后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
该组织自上而下形成了经理、网上科长、总扶持等构成的七级管理体系。2017年10月,田某、梁某等人经商议,将该组织从丹阳转移至海安,继续租赁房屋,并采取家庭式管理,一般一个家庭成员在12-22人之间,业务员根据自己和发展的下线,累计购买份额来逐级晋升。
截止案发,该组织现场被抓获成员达200多人,涉案传销金额累计1109万多元,田某、梁某等39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提起公诉。
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的规定,进行传销活动量刑分为两个档次,五年以下是一般参加人员,情节严重的要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法院将择日宣判。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董路 胡超 南通台/袁丹丹 徐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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