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进行诉讼的时候,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审判人员。可男子贾某在法院行政诉讼的时候,通过写信、打电话等形式恐吓、威胁、侮辱法院法官。近日,贾某案在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官当庭开出拘留决定书,决定对贾某司法拘留十五日,罚款一万元。
今年5月份,贾某在一起行政诉讼案件审理中,打电话给合议庭成员,说自己掌握了三个合议庭成员的家庭地址,进行语言恐吓。工作人员对他进行了训诫,可贾某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更嚣张。
在另一起行政诉讼案件中,贾某作为委托代理人,在上诉状中再次辱骂法院“下流”、法官“人模狗样”。
贾某恐吓、威胁、侮辱审判人员经谈话教育仍不悔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 南通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贾某拘留十五日, 罚款一万元。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梁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