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和《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6〕16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同时考虑淮安市目前创建江苏省公交优先示范城市的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公共交通的主导作用,全面提升淮安市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能力,市委市政府确定在今年推出换乘优惠这一政策并将其列入2019年市政府为民办十件实事项目。
(来源:淮安发布 编辑/滕方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