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岁男童起诉亲生母亲,被扬州检察院拍摄成微电影《事实孤儿》

2019年12月03日 21:00:17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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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影海报

  今年7月30日,仪征7岁男孩起诉亲生母亲的案件,引起了许多关注。由于本案比较典型,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将其拍摄制作成微电影《事实孤儿》。今天上午,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介绍这部微电影,并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事实孤儿”的健康成长。

  “事实孤儿”是指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虽然没有死亡或失踪,但是事实上不能提供经济支持和照料的儿童。

  小郭就是这样一个“事实孤儿”。2017年3月6日,小郭的父亲郭某、母亲彭某因感情破裂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小郭的抚养权归父亲郭某,所以小郭一直由父亲郭某抚养,他的妈妈彭某无需支付抚养费。但是2018年12月,郭某因涉嫌犯罪被抓,小郭开始由奶奶张某代养,并寄居在他人家中。

  奶奶张某没有经济来源,无法支撑小郭的日常生活、学习等开销,曾多次试图向小郭的妈妈彭某索要生活费。但由于小郭父母离婚时曾约定,夫妻全部财产归父亲郭某所有,并承担一切抚养责任,因此彭某拒绝了张某的要求。

  仪征市检察院受理了小郭向母亲彭某追索抚养费一案。今年6月10日,仪征市检察院根据婚姻法中“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和“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够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等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支持起诉意见,最终得到法院的全部采纳,并当庭进行调解。

  经调解,小郭与彭某就抚养费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彭某自今年6月起,每月28日前给付小郭生活费500元,小郭所需教育费、医疗费凭正式票据由彭某承担一半,直至小郭年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时止。

  案件经报道后,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在小郭案件圆满解决后,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把该案拍摄成为微电影,呼吁全社会都来关注“事实孤儿”这个群体。

  “作为扬州首例‘事实孤儿’支持起诉的案件,案件本身给我带来的思考是深刻的。”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杨扬是本案的经办人,他介绍,全国“事实孤儿”大概有50万人左右,我们身边可能就有像小郭这样的“事实孤儿”在被“遗忘”的角落艰难的生活着,希望通过这部微电影,让与“小郭”为邻为伴的社会群体能够给予“事实孤儿”更多的关注,帮助他们度过难关,让人间充满爱。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汪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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