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的王永兴和周益民翁婿两代人,接力照顾孤寡老人莫顺隆40余年,并将其送终安葬。老人去世后留下了一套40多平米的房子,但老人并没有留下遗嘱,房子的归属就成了问题,有人说,周益民和岳父照顾了老人四十多年,应该是有资格要这笔遗产的,但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遗嘱,他们俩能继承遗产吗?
莫顺隆生前是一家五金商店的退休职工,年轻时与公司食堂的大厨王永兴相识。因为两人都是孤儿,有着相同身世的他们,很快成了莫逆之交。
王永兴去世后,周益民夫妇虽与莫顺隆无血缘关系,但一直将其视为长辈,时常嘘寒问暖,对其照顾有加。周益民说,岳父走了之后,自己也义不容辞,要把照顾老人的接力棒传承下去。
2007年5月,莫顺隆去世,周益民为老人购置公墓,将老人妥善安葬,承担了丧事的全部费用。莫顺隆去世后,留下了一套面积四十多平的房子,这让周益民犯了难。
周益民说,房子涉及到维修方面,包括社区方面的事情,也都是找到他。似乎,大家都觉得这个房子就是周益民的。
2018年,在向有关部门和律师咨询后,周益民决定向吴江区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财产无主,交由法院依法处理。
江苏苏州吴江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沈黎红说,因为莫顺隆是孤寡老人,也没有成家,没有妻子儿女。在他过世之后,老人的这套房子从法定继承这个角度来看,并没有法定继承人。
由于周益民并不是莫顺隆的法定继承人,双方间也没有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所以周益民不具有合法继承人的资格,不能以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继承莫顺隆的遗产。
近日,吴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永兴、周益民翁婿两代人,照顾莫顺隆四十多年,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继承法》规定的抚养较多情节,周益民有权要求分得适当的遗产。考虑到莫顺隆留下的房子无法物理分割,且周益民愿意接受实物,为此,法院将房子判归周益民所有,并要求周益民支付大约房屋1/3的价值折价款17万元,该款收归国库。
微评:执法,有尺度更有温度
非亲非故,两代人接力照顾老人四十多年,打心眼里也把老人当成了自家人,端茶送饭,养老送终,确实不容易。法院的判定,既考虑了无主财产的实际价值,也考虑到周先生对老人多年来的帮扶照顾,可以说是兼顾了各方的利益。最终也算是给了一个大家都满意的处理结果。其实,对长者敬爱,对弱者关怀,本来就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就算没有血缘关系,邻里之间,尤其是对孤寡老人,更应该在力所能及范围内适当照顾。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孙杨利 胡超 吴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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