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 他为何要“私了”?

2019年12月21日 21:16: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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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南京江宁交警接到一名男子的咨询电话。他说自己行程,两个月前发生了一起事故,自己骑电动车时被撞了,肇事车车主当时说要私了,可是现在却各种不配合。当时没报警,也没留什么证据,还能维权吗?

  程先生说,当时他是在非机动车上行驶,前面的一辆宝马轿车突然开车门,他就被撞倒了。当时都懵了,但是车主送他去医院,提出要私了,他也答应了。

  民警联系上了肇事车的车主李某,李某很快带着驾驶证、行驶证、车辆的保险等等一系列手续来到了东山交警中队处理。他说,事故发生后,因为有急事,所以没有报警,离开了现场。他承认,事故自己是负全责的,希望民警赶紧开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李某态度非常配合,但民警还是觉得其中有蹊跷。

  程先生目前的赔偿在1万元以内,李某手续齐全,当时报警,所有赔偿都可以通过保险支付,又为什么会提出私了呢?民警仔细询问每个细节,果然找到了问题所在。

  程先生说到一个细节,撞他的车是:宝马5系,银色。但是李某提供的驾驶证、行驶证以及车辆保险单,是一辆黑色宝马的。

  经查,李某名下有两辆宝马轿车,其中银色的轿车9月份就已经过保,也没有年检。

  沿途监控显示,事发当天出现在上元大街的,正是这辆银色轿车。李某这才交代,事故发生后,他担心车辆过检无保上路的事情被发现,就提出私了。事后发现需要支付1万元左右的赔偿,又想着用有保险的黑色轿车顶替,走保险程序。在李某购买了交强险后,警方依法对李某处以强制险双倍金额处罚。

  警方也提醒市民们,注意车辆年检和保险到期时间,不要过检过保上路。同时,遇到事故,不要私了。报警对于后续责任认定和赔付都更有保障。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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