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118个集体100名个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称号
全国妇联日前下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996个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995名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其中,全国检察机关有118个集体、100名个人受到表彰。
全国妇联表彰的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995名先进个人,分别来自基层公检法司、教育、民政、卫生等相关部门,工青妇等人民团体,律所、协会等其他组织,展示了妇联组织依法维权的使命所在和司法机关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近年来,江苏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和高检院有关工作安排,聚焦司法办案,夯实队伍基础,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持续扎实推进“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事实孤儿”保护、监护监督等多项工作经验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14则案事例入选高检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事例,5家单位被授予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42个基层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28名干警获得国家级奖项。省院第八检察部被评为江苏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1次。
江苏检察机关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徐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
苏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原公诉一处)
淮安市金湖县人民检察院
二、先进个人(6名)
徐静超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副主任
王 帆 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周秀美 盐城市响水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一级检察官
贾建国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副主任
翁立萍 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陈 萍 宿迁市泗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