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0年1月起
扬州市区65周岁及以上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享受人员将增发基础养老金
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
这标志着扬州城乡居民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
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正式启动
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突破160万人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自建立以来
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助力扶贫脱困、调节收入分配、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
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2019年10月底,扬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0.64万人,其中:领取待遇人数76.08万人;月人均待遇175.61元,其中:基础养老金148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相关文件精神
市人社局联合财政局近日制发了
《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
将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2020年1月起
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300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主要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构成。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今后视城乡居民收入情况适时提高缴费档次。
扬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原有15个缴费档次,从2020年1月起,取消200元的缴费档次,将最低缴费档次提高至300元,对低保、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保留100元的缴费档次。
缴费档次标准调整
既保障居民缴费负担适度
又促进个人账户储存额正常增长
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
缴满15年
每超1年增发1%
据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扬州将根据国家、省规定和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财力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扬州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对年满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养老待遇予以适当倾斜。
今后对于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可加发1%,进一步鼓励引导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早参保、多缴费、不断保,“这样增加个人账户资金积累,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养老金中的比例,发挥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方面作用,提高待遇水平。”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基础养老金适时调整
多缴费,多补贴
早参保、多缴费,待遇也会跟着水涨船高。《通知》中也进一步明确了,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统筹考虑全省最低基础养老金调整、全市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来确定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另据透露,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人员可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多缴多补,多缴多得,形成有效的缴费激励,增加个人账户储存额,提高待遇水平。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