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江苏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件,包括刑事、民事、商事、知产、执行等类型。这十起案件对司法公信、社会诚信、社会价值取向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和裁判规则意义。
这次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是从十四万多件案件中评选出来的,大部分涉及到民生权益,群众关注的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小案”,具有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紧密、富有警示教育意义等特点。
这十大典型案例分别是用暴力“套路贷”肆意逼债侵财,南通一黑社会性质组织16人被严惩;“保养式经营”,永安纺织等五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跨省倾倒三千多吨垃圾,6被告人污染环境获刑;擅用他人商标注册字号,如皋“牙博士”判赔百万;伪造借条逼人还款六万,法院再审纠正“套路贷”虚假诉讼案;夫妻双方同犯盗窃罪,法院判处错时服刑;赠与人死亡后,继承人无权行使任意撤销权;长期待岗人员产生医疗保险待遇损失,由用人单位承担;《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的法律凭证,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38亩耕地租赁到期后拒不交付且擅自转租,男子因“拒执罪”被判刑。
其中,法院判处夫妻同犯盗窃罪错时服刑一案,虽是一起简单的盗窃案件,但若法院“一判了之”,夫妻双方四个未成年子女将陷入无人监护的困境。法院判决一方刑满释放后另一方再服刑的方式,不仅能让孩子们得到父母一方的亲身照料,避免父母缺位给儿童造成的心理阴霾,更加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是一份“有温度的判决”。在该案办结半年后的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明确将“父母双方服刑在押、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等特殊情形的儿童”纳入保障范围。
(来源:江苏广电南通中心站 陈志斌 编辑/张泉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