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组进驻江苏期间,有群众反映宿迁市泗洪县玉峰玻璃厂存在废气扰民问题。接到交办件后,当地迅速开展核查。
经查,情况属实。泗洪县玉峰玻璃厂生产过程中未按规定使用清洁能源,擅自在窑炉工序中采用煤炭作为燃料。进一步调查发现,企业喷涂生产线存在未批先建等情况。执法人员责令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依法立案处罚。根据整改要求,玻璃厂封存了煤气发生炉管道,并投资数百万元建设脱销除尘塔。
附近居民 朱锐:“以前从这边走的时候,能看到黑色的烟,还有一些不好的气味。现在那些气味都没有了,也没有灰尘了。”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泗洪县共接到交办件9件,目前整改工作已全部完成。
(陈超、夏敬栋、赵健钧、张同远 泗洪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