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
《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向大家征求意见
其中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略有变化
比如
公共停车场前15分钟免费
首次计费单位为2小时
之后每3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
……
最!新!消!息!来!了!
1月7日,江苏省人民政府网发布了关于《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通过省、市人民政府网站对外公开,从11月28日开始至12月28日结束,征集了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
赶紧来了解下
意见建议反馈
征集期内,收到广大网民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办法》提出的修改建议。现汇总如下:
●建议将《办法》中关于停车收费的免费时间段“前15分钟免费”修改为“前30分钟免费”;
●建议将《办法》中停车计费单位按照白天首次计时后,每60分钟为一个计费单位,夜间以“次”为计费单位;
●建议将《办法》中增加免费停车车位,即在收费车位前后设置少数免费车位;
●建议《办法》中增加停车场无障碍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标准和规范管理内容;
●建议对本市肢体残疾人取得残疾人驾驶机动车驾照(C5驾照)的,停车收费政策以及停车免费时长予以照顾;
●建议机关、事业单位对前来办事的社会车辆开放其内部停车场,节假日对公众免费开放。
下一步,泰州市司法局将根据具体意见建议逐条斟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部分进一步制定好《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
(来源:泰州微视听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