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新增2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通报

2020年02月07日 21:09:4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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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2月7日,省卫健委新发布扬州市两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一、患者戴某某,女性,69岁,宝应县人,家住宝应县广洋湖镇一里村三组。患者为扬州快易洁物业管理公司员工,在广洋湖卫生院与扬州市第7例确诊病例唐某某(1月29日公布)有接触。患者2月1日下午出现发热症状,在广洋湖镇卫生院就诊,口服药物治疗。2月2日体温恢复正常,患者自行停止服药。2月3日下午再次出现发热症状,由120负压急救车送至宝应县人民医院,CT检查:两肺纹理增多,左肺上叶及右肺见斑片状模糊影及高密度影,境界稍模糊。后在宝应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现转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入院后采样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呈阳性,经专家小组讨论,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病情稳定,各项生命体征平稳。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者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30日,患者在广洋湖镇卫生院保洁。下午17时左右下班途经供销社超市买豆腐,作短时间逗留。返家后未外出。

  1月31日,患者在广洋湖镇卫生院保洁,下班后居家未外出。

  2月1日,患者上午在广洋湖镇卫生院保洁。下午16时因发热回家休息。途经供销社超市买豆腐,作短时间逗留。当晚与邻居侯某某在村内散步。

  2月2日,患者在广洋湖镇卫生院保洁,下班后居家未外出。

  2月3日,患者上午在广洋湖镇卫生院保洁,下午发热送诊。

  二、患者包某某,女性,67岁,江都区人,家住江都区勤丰嘉苑26号楼。患者曾与武汉返回人员有接触,1月29日自觉有发热症状,至江都区二院内科就诊。因症状未缓解,患者1月31日上午至江都区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肺炎。2月4日在江都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现转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患者入院后采样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结果呈阳性,经市专家小组讨论,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经省专家组会诊为重型患者。

  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患者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14日-1月15日,居家未外出。

  1月16-17日,万美诊所就诊,挂水。

  1月18日-1月21日,居家未外出,期间有不定期车库打牌,牌友有方某、陈某、田某等。

  1月22日下午,其侄送节礼至自家车库与其有接触。

  1月23日-1月24日,居家未外出。24日晚7:00-10:00与三位亲戚、朋友在自家车库打牌。

  1月25日,上午9时,邻居周某来拜年,下午在自家车库打牌,牌友5人。

  1月26日-1月28日,居家。27日晚7:00与丈夫、大女儿一家、二女儿、外孙共7人在家聚会就餐。

  1月29日,上午8:00与丈夫骑电动车至江都区二院就诊,8:20-11:00门诊输液治疗,治疗后返家休息。

  1月30日,上午9:00与丈夫骑电动车至江都区二院内科门诊输液治疗,治疗后返家休息。

  1月31日,上午10:00与丈夫骑电动车至江都人民医院急诊就诊,后在急诊留观病房治疗。

  1月31日-2月4日,在江都人民医院急诊病房住院治疗。

  2月4日,在江都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现提醒在上述时间段相应区域与戴某某、包某某接触的人员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返家后暂不要外出,居家封闭隔离观察,监测体温。如有发热、咳嗽症状请就近到网上公布的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诉医生你可能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有密切接触。

  2、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就诊过程要全程戴口罩。

  4、第一时间电话报告或到所在村(社区)进行登记。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如有相关信息,请拨打24小时疫情咨询电话。

  扬州市卫健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7日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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