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跨省执结担保案 “子债父还”践诚信

2020年04月16日 10:47:32 | 来源:新闻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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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润州区人民法院通过线上执行、积极沟通的方式,成功跨省执行了一起因为担保问题引起的追偿纠纷案件,依法促成了“子债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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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6月,戴某某等六人与某商业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王某在该银行的18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来,王某逾期没有还贷款,戴某某作为担保人,代为归还55万元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后,戴某某依法向实际借款人王某行使追偿权利,却“索款无门”,故将其诉至法院,最终,依法判决王某归还戴某某欠款共计30万元,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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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0月,该案立案强制执行。收案后,执行员徐烨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的下落和财产情况展开了现场调查和网络查控,却一无所获。不久,戴某某提供的一条工商信息,让案件执行峰回路转。根据线索法院查找到,被执行人王某在浙江遂昌县某公司持有一部分股份,而该公司的法人正是她的父亲。今年年初,执行员到现场后依法查封冻结了王某所占股份。在随后的沟通中,其父亲表示女儿因为借贷身上背负了40多起案件,作为父亲他也很无奈,但是承诺会为女儿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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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疫情期间,因为双方当事人相隔两省,无法见面调解,执行员通过建立微信群线上协调的方式,最终促成案件和解。今年4月1日,双方于微信群中就执行和解协议进行了最后的确认,王某的父亲在协议书签订后第二日,将5万元汇款至戴某某账户,并承诺剩余18万元款项将按照每月3000元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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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调解期间,被执行人的父亲还在微信群立留言:因为健康原因,一旦情况不太好,会委托爱人从一次性抚恤金中提前归还。法院执行员表示,王某父亲的诚信行为与其女儿形成鲜明对比,无论“父债子还”还是“子债父还”都是没有法律依据,但是该父亲用最朴实的行为去主动履行,使生效的裁判不再是沉睡的法律白条,不仅守住了诚信底线,为社会做出了示范,也切实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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