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宜兴市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审理了一起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案件,被告人王某因犯诈骗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被告人王某是一名90后,曾因盗窃、诈骗被多次判刑。2019年9月,刑满释放后的王某原本找了份工作挣钱。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停工在家的他经济拮据,发现口罩的市场需求量很大,便萌生了利用口罩骗取他人钱财的想法。2020年2月,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中大肆发布售卖口罩的广告,苏某等4位被害人在看到广告或经人介绍的情况下,通过微信联系其购买口罩,并先后支付给王某人民币共计64890元。王某收取货款后并未交付口罩,而是将大部分货款用于赌博挥霍,并通过拉黑、不回信息等手段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后经被害人举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微信朋友圈等媒介发布有口罩售卖的信息,从而取得他人信任,骗得人民币6489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盛建 宜兴市人民法院 编辑/韩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