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钟楼检察院出台《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审查指引》,推出四个方面23条审查攻略,进一步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这在全省属于首创。
余某是一名宠物店店主,因贩卖“金太阳鹦鹉”被警方逮捕,金太阳鹦鹉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宏芳说:“根据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构成刑事犯罪。”
因缺乏相关意识,私下交易濒危野生动植物而犯罪,目前处于取保候审期的余某也懊恼不已。
犯罪嫌疑人余某说:“如果说是事情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的话,你别说挣两三百块钱一个鸟,你就是让我挣两三千块钱一个鸟,我都不会去。”
此案已被起诉到法院,近日将开庭。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野生动物犯罪审查批捕案件10件22人,批准逮捕8件14人;审查起诉案件61件133人,提起公诉46件108人。
钟楼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陈宏芳说:“涉及的除了鹦鹉、乌龟、高冠变色龙、蜥蜴,包括有人买卖象牙制品,还是比较多的。”
尽管明知买卖保护动物有风险,不少被告人还是在利益驱使下,偷偷摸摸进行。这其中不仅有产业链需求,也有法律盲区的因素。针对这一情况,钟楼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研走访,于日前出台《关于办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审查指引》。明确案件审查重点和证据要求,重点围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4个环节,细化25项证据审查要点,加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
钟楼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俊说:“既要打击犯罪 又要体现我们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这一类案件证据搜集一旦到位,我们审查通过了以后,法院也是予以认可来认定的。”
4月23号,来自森林公安鉴定中心、省市区各级检察院、法院以及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的行业专家,围绕“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公益诉讼和社会治理”,开展交流研讨,对《指引》的出台表示认可。常州相关部门今后将结合《指引》进一步强化保护意识,着力打击涉野生动物类犯罪。
(来源:常州手机台 编辑:陈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