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新的《江苏省电力条例》将正式颁布施行。与旧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相比,新条例增加了多项有助于保护电力设施、保障用户用电的条款。比如,现在比较时兴的无人机,以后在电力保护区内不能再“任性”飞了;新建的住宅小区应配建充电桩或预留建设条件。
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任性”放飞无人机 最高罚万元
近年来,包括扬州、兰州在内的全国多个城市,都发生过无人机在电力保护区内“任性”飞的事情,情形严重的、导致供电线路停电4个多小时,损失巨大。《江苏省电力条例》中明确:在电力设施保护区范围内放飞无人机,应征得电力设施所有人、管理人同意,并且采取相应安全措施。
国网江苏电力公司经法部主任杨章平介绍说,无人机如果放飞不当或者没有采取安全措施的话,可能对架空线路发生撞击,影响到线路的安全运行。根据《江苏省电力条例》的规定:“如果由于放飞无人机导致了对电力设施的损害,情节严重的话,会有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处罚。”
电力部门提醒,高压线路周围的强电磁环境对无人机遥控信号的干扰较大,容易导致无人机飞行事故。操控者即便是经过同意放飞无人机,最好也要经过培训且操作规范。
新改建住宅小区应同步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
在电动汽车充电桩等“新基建”建设的保障方面,《江苏省电力条例》中也有所明确。杨章平介绍说:“原来的老旧小区它放置充电桩的位置不一定有现成的,或者说老百姓当时家庭中的电力报装容量达不到充电设施所需要的容量要求。新《条例》里面对这方面做了一些要求,新建的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要能够在同步规划建设中间把充电设施考虑进去,如果暂时做不到的,要预留这方面的条件。”
对于老旧小区、已投入使用的办公楼、商业综合体,鼓励其建设充电设施。据了解,江苏省目前已累计推广电动汽车约17万辆,建设各类充电桩7.8万个。在此过程中,充电设施建设面临用地紧张、占地争议等矛盾,通过立法规范各方利益主体权责,有助于充电桩等新能源设施的建设。预计到今年年底,江苏省将有50多个老旧小区新增公共充电桩,充电设施将实现乡镇全覆盖。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田甜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