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能源产业,也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今天(5月1日),《江苏省电力条例》正式颁布施行。作为我国首部规范电力事业发展全过程的地方性法规,这部法规不仅包含保护,而且延伸至规划、建设、生产运行、供应使用全过程,为江苏电力事业高质量发展和能源革命奠定法治基础。
今天,在常州市武进区南夏墅街道南河家园一处地面公共停车场,常州供电公司工人正在建设电动汽车充电桩。这处集中式的充电站,有1台60千瓦的直流快充桩、6台7千瓦的慢充桩,能够有效缓解南河社区一带电动汽车车主充电难的问题。
在居民小区布点充电站,这是常州积极落实《江苏省电力条例》的一个方面。
新《条例》明确,新建、改造住宅小区、办公楼等场所的所有车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条件,公共停车位优先建设充电设施。同时,鼓励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办公楼等建设充电设施。
2019年,常州供电公司润源电建公司全面开展充电桩建设运营业务,全年共建成投运9座集中充电站。2020年伊始,国家提出了大力推进七大领域新基建项目,其中就包含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
与2008年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相比,新《条例》名称仅少了“保护”两个字,内涵却丰富了很多。强调电力发展应当坚持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推动电能替代,促进电力可持续发展。设定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同时强调加强民生保障,要求供电电力企业应当履行普遍服务义务,为用户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电力服务,特别是在报装接电、抢修服务等时限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障用户更好地获得电力。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常州台 编辑/贝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