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扬州市民戴女士购买了一袋某品牌的大米,没想到,回家烹煮后,气味异常。感觉不对劲后,她便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结果牵出了一桩制假案件。
戴女士说,这一袋子大米煮了之后,感觉味道臭臭的。
得知戴女士是在某超市购买的该品牌大米后,执法人员上门进行了调查,虽然大米供货商陶某拿出了进货票据,但当执法人员找到生产厂商核实时,有了意外发现。
扬州市广陵市场监管局曲江分局副分局长奚峰介绍案情,厂家表示二月份是疫情期间,他们没有生产加工任何一批次的大米。
执法人员将产品包装及大米送检后,证实其为冒牌产品。直到这时,陶某才承认盗用该品牌商标,伪造包装的事实,而里面的大米是他从农民手上低价购买来的。
扬州市广陵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副大队长姚志宇介绍,近期查获的假冒某品牌大米有17吨。
鉴于陶某制假售假,他不仅要向购买大米的戴女士进行十倍赔偿,同时因为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面临货款三至五倍的处罚。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田远 胡超 扬州台/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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