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今天(5月22日)发布消息:近日,南京市规划资源局联合房产局、建委出台《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居住类地段改造中遇到的土地、资金等瓶颈问题,促进城市更新从传统征收拆迁模式向“留改拆”方式转变,带动城市发展由增量扩展转向增存并重。
精准化改造对象——
政策主要指导老城区中危破老旧的居住类地段的改造工作,这些地段的居民往往是城市中的低收入人群,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的重要保障目标。
多样化安置方式——
以等价交换、超值付费为原则,可以等价置换、原地改善、异地改善、放弃房屋采用货币改善、公房置换等多渠道、多方式置换补偿,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居住需求。
南京市各区也可在文件指导下自行制订适合本区的补贴、补助标准、奖励标准等相关政策。
民主化工作流程——
建立自下而上的城市更新机制,通过实施主体与居民签订更新协议,自愿向管理部门申请参与城市更新项目,设立两轮征询相关权利人意见环节,尊重民意,共建共治。
全面化政策支持——
从规划政策、土地政策、资金支持政策、不动产登记政策四个方面提出政策保障措施,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简化流程、降低成本,实现改善居住条件、激发市场活力、盘活存量资源、提升城市品质的综合效益最大化。
据了解,由于南京市城市增量空间约束的不断趋紧,特别是人口密度大、功能承载多、环境容量小的老城区,几乎没有增量空间。因此该市今后将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向“存量空间”要“增量价值”。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