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项目和乡土人才“三带”行动计划第二批培养对象评审会日前在南京召开。由22名省内外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经营管理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大师担任评委,在全省151个参评项目、850名参评乡土人才中,评选出了江苏省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10个,江苏省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30个,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名人200名,江苏省乡土人才“三带”能手508名。
据介绍,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是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乡土人才传承平台。
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是在传统工艺、现代农技、经营管理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的能工巧匠、善于开拓创新的经营能人、拥有一技之长的生产能手,依托企业、院校、专业合作社、联合会等载体创办或领办,通过师徒结对方式进行技艺技能传承与创新、技术成果运用与推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乡土人才大师工作室。
乡土人才“三带”名人和“三带”能手是扎根在基层、活跃在民间,在传统工艺、古建技艺、现代农技等领域掌握特殊技艺技能的能工巧匠、生产能手、经营能人,包括各类“土专家”、“田秀才”、“新农人”等。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日前印发的《江苏省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省级乡土人才建设发展专项经费,将对经过公示后入选的资助对象,按照每家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100万元、每个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1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省级乡土人才传承示范基地补助经费可以用于乡土人才培养培训所需的设施设备购置租赁和改造维护、课程和教材开发、原材料耗材采购、技艺技能传承培训、行业研修交流、师资能力提升等方面;省级乡土人才大师示范工作室补助经费可以用于工作室培训设施设备及耗材购置,以及开展师徒结对技艺技能传承、推广交流、技术革新和新产品新工艺开发研制等方面。
为规范使用,补助经费实行单独建账,要求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不得用于楼堂馆所等基本建设支出、正常办公经费支出、行政后勤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以及其他与乡土人才建设发展专项无关的支出。
省人社厅副厅长朱从明表示,本次评审是贯彻落实2020年中央1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的具体举措,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通过打造平台、树立典型,不断加强全省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为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新篇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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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浦沫瀚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