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下午,中国农业科学院、苏州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市召开联合发布会,共同发布《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评价考核指标体系(2020-2022年)(试行)》(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这是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构建的指标体系,是全国首个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评价考核体系,迈出了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新征程的重要一步。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韩俊指出:“共同发布《指标体系》是落实农业农村部与江苏省《部省合作框架协议》的重要举措,是苏州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的积极探索,为苏州率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方向,也为全国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益借鉴。”
苏州是邓小平同志最早印证“小康构想”之地,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勾画现代化目标”之地。改革开放以来,苏州一直是全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典型,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全国前列。苏州有条件、有基础也有责任先行一步,思想再解放、目标再攀高、开放再出发,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率先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明确,全国层面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农村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签署的《部省合作框架协议》明确,全省层面到2030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同时,国家和江苏省提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苏南地区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上级要求,立足地方实际,苏州以“争第一、创唯一”的历史担当,率先出台三年行动计划,以大力实施20项重点工程为抓手,确保到2022年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比全省提早了8年,比全国提早了13年。
江苏省副省长马秋林在发布会上指出,在“两个一百年”的历史交汇期,苏州市联合中国农科院,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不利影响,制定出这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起点高、标准高、定位高,既有国际视野,又有苏南视角,充分体现了“谋在先、走在前”的使命担当,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树了榜样”“探了路子”。
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一项全新的开创性工作,国内还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为了使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现实模样更加形象具体,中国农科院和苏州市政府共同制定了《指标体系》。《指标体系》框架设定为农业现代化、农村现代化、农民现代化、城乡融合4个领域,制定3级指标,区分市、县、镇3个行政层级,总体形成“四三三架构”。其中市级评价指标体系由12个一级指标、27个二级指标,49个三级指标组成。指标根据国际发达国家标准和国内先进城市地区标准,设定“农业农村全面现代化水平”目标值及相应权重,可测算出一个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程度的综合评分,其中80-90分(不含90分)为基本实现阶段。根据测算,苏州市2019年综合得分为79.22分,到2022年综合得分预估达到89.95分,可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李亚平表示,苏州将认真用好这套凝聚了心血和智慧的《指标体系》,来引领实践、评估成果,做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这一开创性工作,努力为全省、全国提供苏州经验、作出苏州贡献!
中国农科院是全国规模最大、学科最全、综合研究实力最强的国家级农业科研机构,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20年1月15日,中国农科院与苏州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7个方面深入开展院地合作。《指标体系》的制定和发布是双方合作结出的首枚硕果,是中国农科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三个面向”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举措,对引领苏州、江苏乃至全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中国农科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唐华俊表示,《指标体系》的发布是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苏州样板的新起点。未来,中国农科院将与苏州市在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孵化等方面加强合作,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以“强富美高”为鲜明标识的农业农村现代化道路。
(来源:江苏广电苏州中心站/耿昊东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