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可以用来购买商业保险了。目前,已有13家商业保险公司的14个产品通过南通市医保局备案,供参保职工选择。
2009年,南通就开始探索允许参保职工利用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以合理利用个人账户结余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率,也构建更为丰富的医疗保障体系。在基本医保实现市级统筹的大背景下,市医保局下发通知,对全市商业保险机构承办职工医保个人医疗账户资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的有关事项进行统一,进一步完善全市医疗保险多层次保障体系。
“以前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必须超过2000元,才可以购买不多于5000元的商业保险,而现在只要有结余,就可以用不多于每年1月1日历年结余70%的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市医保局副局长顾忠贤表示,这是新规与此前最大的不同,也可以让更多参保人拥有多一份保障的机会,“而且,与市级统筹相适应,所有的产品都在市医保局进行了备案,全市参保人员享受同样的待遇。”
此外,以前个人账户结余仅限于给本人购买商业保险,而今后则可以建立一个“家庭账户”,“可以给父母买居民医保,也可以给配偶或者子女购买商业保险,提升全家的保障水平。”顾忠贤说,由于涉及系统调试,该项功能要到7月才能实现,目前仍然只支持给本人购买保险。
据了解,参保职工使用其医保个人医疗账户资金向定点保险机构购买经备案的商业医疗保险产品,其个人账户资金符合规定的,从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中支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的,可用现金支付,由定点保险机构扣缴。参保人员可根据自己的账户资金和需求,选择合适的产品,与相应的保险公司签约,“我们正在开发线上购买渠道,今后参保职工也可以通过‘南通医保’APP在线支付,争取于下个月上线。”顾忠贤说。
(来源:南通发布 编辑/沈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