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央依法治国委批准,根据《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自2019年7月起,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一批主要面向市、县政府,今后拟每两年开展一次,梯次推进。
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区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共有1847个市、县政府自愿申报,其中市级政府469个,县级政府1378个。中央依法治国办依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按照客观公正、公开透明、杜绝形式主义、务求实效的原则,经过省级初审、第三方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实地核查等环节,根据整体协同推进各地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综合考虑各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的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确定了第一批拟命名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名单,其中江苏省苏州市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名单,南京市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南通市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两个项目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杨尔希 编辑/韩瑜)